中美陪审审判制度的实质性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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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0 4:18:43 |
,民事纠纷日益呈现出技术化、专业化特点,陪审审判适用于民事案件的机率越来越小,无论是居于大陆法系代表地位的德国还是英美国家都是如此,英国干脆取消了在民事诉讼中适用陪审团审判的制度,美国对于陪审审判方式也进行了较大改革。在美国,陪审审判制度的存在价值与其说具有实质性或现实性,不如说具有更多潜在价值或象征意义,也就是说,当公民受到刑事追究或者与相对人发生纠纷的时候,宪法为他设置了一种他可以选择利用的制度,使他可以在自己可以信赖的被认为代表百姓说话的陪审团面前陈述故事,获得正义。如果我们适用陪审审判只不过是为了减轻法院的工作负荷,变相地扩大法院编制,将这些“代用法官”参与审判的诉讼程序强加于无可选择的当事人,我相信,引进陪审制既不会增加我国司法的正义性也不会增加判决的正当性。
傅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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