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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伤害小孩的行为:丈夫抱走幼子 要与妻子离婚
作者:刘竞宇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8/1 16:02:4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本站沙阳律师按】又见夫妻一方强行抱走小孩的案件。由于大陆婚姻法规定较粗,也没有行政、刑事方面的法律对这样的行为如何处置进行规定,在离婚纠纷过程中,一方为获得抚养权,往往采取这种强行抱走小孩的极端方式。这种行为对小孩造成很大伤害。建议立法部门对这种行为进行立法惩处。

妻子已向警方报警,经过近四小时的调解,昨日双方没达成调解

1岁大的孩子被丈夫抱走,一个月始终不得见?丈夫扬言付给妻子十万元办理离婚,今后儿子就归自己?昨天,一出情节跌宕起伏的家庭闹剧在板芙镇深湾村上演,事件的主角分别是来自增城的陈小姐以及香港的马先生。但经过近4个小时的争执,双方在警方的参与下,始终无法达成调解。

文\记者刘竞宇、陈维澈

事件:丈夫突然把孩子抱走

陈女士称,在7月1日,丈夫马先生表示要带孩子回乡,陈女士应允后跟随丈夫回到深湾村,但回到其老家深湾村之后,丈夫的堂兄以抱孩子玩耍为由,从她的手中把小浩抱走,随后就把小浩交给了陈女士的丈夫马先生,不再让陈女士接触孩子。

在孩子突然被丈夫抱走之后,马先生始终不肯让妻子接触孩子。在百般无奈之下,陈女士只能向板芙镇的深湾派出所报警求助。

昨天上午,在深湾派出所的警方协调下,马先生被带至派出所的调解室与陈女士商谈。

当记者提出,为何他要把儿子抱走不让陈女士接触时,马先生称,孩子出生后,陈女士照顾不周,使得孩子在一个月内生病十多次,身体很差,所以自己抱走孩子照顾。在昨天的调解过程中,马先生一度提出,愿意马上与陈女士到律师楼办理离婚手续,并愿意一次过支付10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

对于马先生的指责,陈女士当即反驳,并称全部都是他的捏造之词。

警方:家庭纠纷建议协商解决

经过近4小时的调解,陈女士与马先生依然没能调解成功,而经手此案的民警黄警官向记者介绍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据介绍,7月1日陈女士到深湾派出所报警称其小孩被其丈夫堂哥马子劲抱走,小孩下落不明。接到报警后,警方找到了马子劲,马子劲向警方称其当时并没有将小孩抱走,而是抱小孩去见小孩的奶奶,谁知在这个过程中,孩子的父亲马先生把孩子抱走,之后警方联系马先生但一直没找到。

7月2日,警方找到马先生,并确认孩子就在马先生手上,办案民警还与马先生以及小孩合照作为确认小孩安全的证据,而马先生则于当日下午3时40分回到深湾派出所作事件说明。警方称经过他们调查,确认小孩不是被人拐走,目前安全,整个事件属于家庭纠纷。

办案民警称,家庭纠纷建议双方协议处理此事,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香港工联会:无人能剥夺父母对子女抚养

香港工联会驻中山的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潘志辉介绍,若按照内地的法律,父母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无人可以剥夺,除非其中一方明确表示放弃之外。他表示,使孩子的父母离婚了,又或者孩子长时间没与其中一方接触,也不能影响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抚养权关系。

潘志辉表示,按照香港的法律,法庭大多数情况会把孩子判给妈妈,尤其是孩子仅有1岁的情况下,妈妈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机会更大,而在抚养权判定后,另一方需要向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而且,夫妻双方离婚后,并不影响父母双方仍然是孩子监护人的既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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