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女子花1200元欲挽回感情 却感情失败钱也退不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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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快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1/21 12:30:06 |
网络情感咨询、婚姻介绍服务类投诉成第三季度投诉热点
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了解到,今年第三季度投诉总量持续攀升,关于情感服务消费类纠纷问题突出。
第三季度,广东全省各级消委会受理消费者投诉6688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亿元。其中,网络情感咨询、婚姻介绍服务类投诉成为第三季度投诉热点。广东省消委会介绍,经营者主要问题集中在:夸大宣传,诱导消费者签订高价服务合同,而后无法兑现承诺;设置霸王条款,约定非经营者原因合同终止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消费者支付相关费用后,敷衍了事,消极履行合同义务等。
未如约挽回感情 商家拒绝退款
今年7月,广州消费者洪小姐因感情问题向尚爱工作室(广州久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咨询,对方承诺1个月内帮其挽回感情。协商后,洪小姐同意先支付1200元,待其挽回感情后再补交尾款(约600元)。但不久后,洪小姐发现尚爱工作室未提供实质性意见和方法,态度敷衍,效率低下,且其间一直催促她补交尾款。
1个月后,尚爱工作室的承诺没有兑现,洪小姐要求退款,但该工作室要求消费者先行补交尾款,而后再退还全款的80%。洪小姐向省消委会投诉。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工作人员接诉后,即刻致电尚爱工作室沟通核实情况,对方承诺会积极和消费者沟通,解决问题。但后来尚爱工作室仍拒绝退款后,又拒绝接听省消委会电话,案件调解无效。
广东省消委会认为,尚爱工作室与消费者达成了情感咨询服务合同,并对服务结果有明确的承诺,但未能兑现事先承诺,已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的退款要求合理合法。
婚介公司开出霸王合同
称消费者不得要求退款
今年7月,广州消费者蒲女士在某婚介公司实体店销售人员的游说下,同意购买该公司整体形象设计服务。而后,蒲女士在销售人员的指引下,使用信用卡、网络信贷等渠道直接支付了5万元整体形象设计服务费。
其间,该婚介公司并没有给蒲女士相应的付款收据或发票,也是在付款后才与蒲女士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后,蒲女士发现合同中有“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甲方要求中止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收取的服务费不予退还”的内容,认为涉嫌霸王条款,且书面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与价值不符,随即要求退款,遭到拒绝,蒲女士向省消委会求助。
在广东省消委会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该婚介公司退还消费者全部费用。广东省消委会认为,婚介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合同违约内容涉嫌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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