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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协助香港高等法院进行调查取证 | |
作者:张慧鹏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1 23:53:4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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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今年3月,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向广东高院发出请求书,请求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检控王均福、刘国新一案(王均福等人于2006年盗掘李嘉诚亡妻李庄月明坟墓并意图勒索李嘉诚),协助该院向在广州服刑的陈建华、黄细泉、陈锦培等3人取证。广东高院同意了香港方面协助取证的请求,并派法官对该取证过程进行见证。港方的取证工作于5月26日开始,至29日结束,地点安排在广东高院的法庭,香港特区法院法官及控辩双方人员均到场,广东高院派法官到场见证并安排了录音录像。香港方面将于取证结束后提供关于取证程序的誊本,由广东高院予以确认。 这位发言人指出,根据“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内地和香港是两个不同的司法区域,香港特区法院对其管辖的案件具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特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依法通过协商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因此,这次香港高等法院在内地调查取证,既不是香港法院在内地开庭审案,也不是两地法官组成特别法庭联合审理案件,而只是两地司法协助的一个个案,目前两地间正在就包括相互委托取证在内的司法协助安排进行磋商。广东高院和香港高等法院的这次司法协助活动,对有关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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