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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为香港人一方为大陆人,在香港结婚,可否在大陆起诉离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香港离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4/22 22:20:4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专业婚姻法律师答复如下:

可以在大陆人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和香港人结婚的,离婚按涉外婚姻管理。

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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