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上海 深圳 北京 南京 大连 香港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香港离婚律师网 >> 香港婚姻知识 >> 文章正文
外国人、华侨或港澳台居民与本市居民结婚登记如何办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30:12

  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双方当事人必须是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未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当事人一方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将本文分享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涉港离婚律师团队推荐:由业内知名的刑事、家事律师李修蛟律师带领。李修蛟律师系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前一级检察官,18年律师执业经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广东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香港离婚律师
    婚姻-读图
    香港登记结婚如何在大陆办理离婚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lih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中文版式 离婚网 保留相关权利 未经许可请勿任意复制使用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离婚网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17150099号-2
    扫一扫加李律师微信
    加婚姻法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