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离婚需要填寫哪些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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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香港离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5/2 19:54:33 |
需要填寫哪些表格?
單方提出的離婚呈請
提出離婚呈請時,呈請人需要填寫:
表格2 |
離婚呈請書 |
表格2B |
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如適用) |
表格3 |
法律程序通知書 |
表格4 |
文件送達認收書(只需填寫案件編號和雙方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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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實申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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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請人家事調解證明書 |
雙方提出的共同申請
雙方共同申請離婚時需要填寫的表格:
表格2C |
共同申請書 |
表格2D |
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如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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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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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申請人家事調解證明書 |
有關表格可向家事法庭登記處索取,以中文或英文填寫均可。填妥各項有關表格後,連同結婚證明書正本或其核證副本,一併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存檔費用為港幣630元。登記處會將案件編號。以後如有文件需存檔,均須在文件上註明該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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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港离婚律师团队推荐:由业内知名的刑事、家事律师李修蛟律师带领。李修蛟律师系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前一级检察官,18年律师执业经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广东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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