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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居住在国外的离婚案件在哪儿起诉?
作者:小编  文章来源:涉外离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7/29 2:43:0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中国配偶双方居住在国外(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可依我国民政部、外交部1997年颁布的《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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