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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受理的袁小姐涉外离婚诉讼一案办理顺利。
袁小姐的先生是美国人,婚后因夫妻性格不合而分居。后其无法联络对方,欲通过诉讼办理离婚。
但袁小姐甚至无法提供其先生在美国的住址,也因工作原因无法回到其户口地办理诉讼手续,并且袁小姐因常出境,其在广州居住期间未办理暂住证,无法提供其在广州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袁小姐委托本站广州李修蛟律师办理案件,通过律师的努力,相关资料准备齐全,案件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顺利立案,并通过《大公报》进行了公告送达。后期将如期进行其他程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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