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深圳协议离婚办理条件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深圳离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7/3 23:29:0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
深圳协议离婚办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自愿并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双方所持证件及证明材料符合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和《广东省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要求。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