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调查:30至40岁离婚比例最高 家庭暴力是破裂主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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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伊宵鸿 文章来源:深圳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4/17 14:41:26 |
4月1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发布《深圳家事审判改革白皮书》,3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20379宗,审结20020宗,家事法官每年人均审结185宗家事案件,结案数逐年小幅增长。从白皮书可知,离婚诉讼多为女方主动提出,而家庭暴力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离婚纠纷中,房产所有权和孩子抚养权成为越来越多当事人争议的焦点。
结婚7至15年离婚比例较高
白皮书显示,面对不和谐的婚姻,越来越多的女性主动提出离婚。3年来,女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案件占所有离婚案件比例为76.8%,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较高,越来越多女性寻求独立,以及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日渐成熟和婚姻法律制度对妇女权益的保护。
不同年龄段的夫妻均存在离婚纠纷,但比例有所不同。30至40岁年龄段的夫妻诉请离婚的比例最高,为54.8%;40至50岁年龄段比例21.7%;20至30岁年龄段为18.9%。
从婚姻存续时间来看,婚后7至15年的夫妻最容易离婚,占比为28.4%。婚后两年“蜜月期”即提起离婚的夫妻也不在少数,这反映出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结婚较为感性,离婚又缺乏理性,导致婚姻采取“快餐消费”的模式。该年龄段的离婚双方多为“90后”,创造财富能力有限却有超前的消费观念,因此离婚时往往主张夫妻共同债务。
家庭暴力是感情破裂重要原因
家庭暴力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明确提出因对方过错少分财产的案件中,家庭暴力占比47%,婚外同居占比25%,婚外情出轨占比24%,吸毒赌博占比4%。
随之对应的是人身保护令案件呈现上升趋势,近3年深圳法院发出的人身保护令分别为48份、46份、77份,93.2%的申请人是女性。申请保护令的理由中主张存在殴打行为的居多,但也存在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
小孩抚养权争夺成离婚纠纷焦点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数量逐年上升,主要集中在房产、银行账户资产、股票、股权等财产权益,包括双方对离婚协议的履行存在争议、双方对离婚协议财产分配内容存在争议、一方主张对方存在隐瞒、转移财产的情形等。从案件类型上分析,离婚与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年均占比75%以上,抚养类纠纷案占比15%左右。
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离婚诉讼中存在二孩的家庭数量亦逐年增多,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成为越来越多离婚当事人争议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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