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手续及预约指南(最新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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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 文章来源:深圳离婚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5/31 14:49:20 |
在我们国家,离婚的方式无非两种,分别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相关事项,包括是否同意离婚、子女抚养权、离婚财产分割等情况均达成一致。如果有一项没有谈成,那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方式。下面深圳离婚律师网就针对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手续程序及预约方式进行介绍: 第一部分、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辖区内常住户口。(如双方户口均不在深圳的,则只能在深圳民政局办理离婚) 5、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协议离婚办理所需材料 (一)深圳市居民与国内居民办理离婚登记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深圳市居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办理离婚登记 1、深圳市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香港居民 (1)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香港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深圳市居民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办理离婚登记 1、深圳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澳门居民 (1)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澳门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四)深圳市居民与华侨、出国人员办理离婚登记 1、深圳市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华侨、出国人员 本人的有效护照(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五)深圳市居民与台湾居民办理离婚登记 1、深圳市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六)深圳市居民与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 1、深圳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外国人 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的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离婚协议书(收原件3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 (一)深圳市居民与国内居民办理离婚登记 1、预约: 网上预约(预约网址:http://210.76.66.108/hyyy/。)、电话预约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2、登记处受理 预约时间内当事人到预约婚姻登记处提交证件、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员审查核实,审核通过,发给缴费单; 按缴费单缴费(9元)。 3、领证 缴费后在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 (二)深圳市户籍居民与港澳台人士、华侨及出国人员、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 1、预约 网上预约网址:http://210.76.66.108/hyyy/ 2、初审 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 3、受理 当事人填写声明书 4、审查 登记员填写审查表 5、登记 交纳工本费9元、发证 四、协议离婚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以下深圳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 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农园路30号香蜜公园西门;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约网址:http://210.76.66.108/hyyy/; 服务电话:96980、12349。 前往路线: 一、地铁: ①7号线农林站C出口 ②1号线、9号线车公庙站B出口 二、公交: ①农园路公交站:M398路(原245路) ②市委党校公交站:44路、B689路、K318路、K384路、高快巴士16路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原区检察院);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约网址:http://210.76.66.108/hyyy/; 服务电话:25608873、12349。 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与南头街交叉处(西南角);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约网址:http://210.76.66.108/hyyy/; 服务电话:96881、12349。 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大楼13楼1305室;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约网址:http://210.76.66.108/hyyy/; 服务电话:22320204、12349。 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4区龙井二路99号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六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约网址:http://210.76.66.108/hyyy/; 服务电话:27751404、12349。 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93号园林大楼2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约网址:http://210.76.66.108/hyyy/; 服务电话:28948173、12349。 坪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沙坣社区东纵路145号旭丰楼东座9楼(国税大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4: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约网址:http://210.76.66.108/hyyy/; 服务电话:84622166、12349。 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港之龙科技园综合楼1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约网址:http://210.76.66.108/hyyy/; 服务电话:23336173、12349。 光明新区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三楼;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约网址:http://210.76.66.108/hyyy/; 服务电话:88211351、12349。 大鹏新区婚姻登记处 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管委会五号楼一楼大厅;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假期当日照常上班一天(政府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约网址:http://210.76.66.108/hyyy/; 服务电话:28333039、12349。 第二部分、诉讼离婚 所谓诉讼离婚,就是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离婚。诉讼离婚分为两种:第一,速裁程序离婚,第二就是正常程序离婚。下面深圳离婚律师网再介绍一下这种离婚方式: 一、速裁程序离婚 (一)适用的条件 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对离婚相关事项也已经完全达成一致,但并不是深圳户籍的,如上所述,是不能通过深圳民政局办理离婚的。如果双方都不想回老家民政局办理离婚,那还可以通过深圳法院速裁程序离婚方式。但需要满足一个条件是,夫妻双方中至少要一方在深圳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要证明该事实,可以提供居住证或者社区街道开具的居住证明。 (二)具体程序 在程序上来说,速裁程序离婚与正常离婚程序一样,要先准备好相关起诉材料向法院立案,立案后联系法官要求做离婚调解,法院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 二、正常程序离婚 正常程序离婚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离婚官司,就是双方对离婚相关事项谈不拢,需要通过法院来定纷止争,下面介绍一下离婚案件的程序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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