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工龄款不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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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03:27 |
所谓“买断工龄”,实际上是企业自行确定的对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一种经济补偿。由该职工在企业实际工作年限应得的经济补偿和再就业补偿金两部分组成。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基本特性不同。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是否婚后取得是划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一个首要标准,所以共同财产基本特性表现在取得时间方面。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了有关个人财产的规定。从该法所列举的几项个人财产来看,除个人婚前财产外,其余几项个人财产均与公民个人特定的身份密不可分,只有那些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如复员费,残疾补偿金,医疗补助金,再就业补助金等和未获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才能被纳入个人财产的范围。
因此,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买断工龄款,其中的再就业补偿金具有人身依附性,由夫或妻一方独享。剩余部分属于企业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不具有人身的依附性,应作为家庭的共同生活费用。
原文链接:买断工龄款不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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