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大连离婚律师 香港离婚律师 涉外离婚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离婚法律 >> 财产分割 >> 正文

新婚之夜新娘不辞而别 新郎庭上索彩礼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03:48

  闹洞房之后趁新郎周某酩酊大醉,新娘林某以送亲友为名溜走,彻夜未回。人财两空的军人周某愤怒之下,将林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5月17日,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此案。

  新郎周某诉称,他是现役军人,家在农村。2005年8月,周某回家探亲时,在亲友的张罗下,与林某相识确立恋爱关系并举行了订婚仪式。之后,双方一直保持联系。

  2006年3月,周某再次回家探亲时,双方决定结婚。林某说她从小生活在城里,不愿意去农村举行婚礼,因此周某向住在县城的姑姑借了一个房间当新房。由于时间仓促,周某和林某商量好,一边等待部队邮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边举行婚礼。

  3月15日,婚礼如期举行。酒宴之后,林某邀请了许多亲友闹洞房。闹洞房时,林某的亲友纷纷要求新郎新娘表演节目,新郎新娘没表演或表演没到位,亲友们便惩罚他喝酒。一杯又一杯,不胜酒力的周某当场喝得酩酊大醉倒在床上。见此情景,林某的亲友开始退场。林某对周某的姑姑说去送送亲友,没想到林某这一送便彻夜未回,事后也拒绝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周某说,自确立恋爱关系以来,林某一家先后以各种理由向周某要了5万余元钱,加上婚礼开支等,周某的损失已高达7万余元。周某曾向林某及其父母提出要求返还彩礼,但林某及其父母以已举行婚礼为由拒绝返还。愤怒之余,周某只好将林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婚约,并要求法院判令林某及其父母返还彩礼及借款53016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中国法院网·陈腮芳 李少文

原文链接:新婚之夜新娘不辞而别 新郎庭上索彩礼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将本文分享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涉外离婚,香港离婚
    热门专题
    著名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律师网 广州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深圳离婚律师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lih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广州离婚律师接待地点:天河区太古汇1座31楼(非约勿访)
    深圳离婚律师接待地点: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离婚网|广州离婚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17150099号-2
    扫一扫加李律师微信
    加婚姻法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