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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同一个丈夫,他重婚!”---全国首例妻“妾”联手告夫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34:17

  “包二奶”、“养小蜜”之类丑恶现象是某些大款和腐败官员们的“嗜好”。已有妻室的他既非高官,又不是大款,却利用外出务工之机,骗得另一位女子的芳心,过起了一夫两妻的逍遥日子。两位妻子由争抢丈夫到联手以一纸诉状将负心汉推上被告席。今年7月上旬,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花心丈夫与第二位妻子离婚,挖出了这起全国首例妻“妾”联手告夫案。
  
  2002年2月19日,是新春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清晨7点半,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门刚打开,就走进两位女子,看上去年龄大约都在30岁左右。一位脸上有两道血痕,操本地口音;另一位操湖南口音,个子不高,嗓门不小,进门就嚷:“我们是来告丈夫的。”接待她俩的立案庭庭长问:“你们哪一位告丈夫?”湖南口音的女子说:“我们是同一个丈夫,他重婚!”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恩爱有加的初婚
  
  1991年,家住豫西南伏牛山的余霞,出落得亭亭玉立,楚楚动人,说媒的人络绎不绝。经人介绍余霞与邻村同龄的孟立恋爱了,年底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夫妻俩出双入对,恩爱有加,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1992年冬,小女儿的降生给一家人又平添了几分喜悦。小两口勤劳节俭,齐心协力,总想从地里多抠出几个“子儿”,但一年下来,日子过得紧紧张张。看着家乡的小伙子、姑娘们南下淘金回来又是盖新房,又是买家电的,小两口看在眼里,急在心头。
  
  1996年,聪明活泼的小女儿4岁时,小两口决定到南方打工。在这一年的初春,两人坐上南下的列车,开始了打工生涯。
  
  苦涩的淘金生活
  
  本来就没有出过远门的孟立夫妇乍到人生地疏的广东,面对茫茫人海,一时没有主见,二人像游弋不定的浮萍苦苦寻觅着“淘金”的地方。半个月过去了,孟立终于在广东省中山市虎门镇一家机械加工厂谋到一份工作,余霞到附近一家鞋厂打工。每天工作12小时,两人虽然精疲力尽,但一月下来,除去吃喝,能余五六百元,比在家种地强多了。
  
  命运总是偏爱那些勤劳的人们,孟立正在艰难困苦中,碰到了一个叫石海的同乡,他是搞室内装修的。当孟立把处境向同乡诉说后,正为人手少而犯愁的石海立即拍板说让孟立夫妇跟他干,男的搞装修,女的给工友们做饭。两人一月下来也能挣个1000多元。虽说搞装修比前段打工苦点、累点,可两个人在一块也能相互照应,他们就答应了。
  
  到了1999年,原本心灵手巧的孟立在几年的摸爬滚打中已从门外汉成为行家里手。由于石海所带领的装修队人数太多,孟立就带出一部分人马,另立山头,做起了老板。
  
  正当孟立如火如荼发展时,家里来电话说余霞的母亲因患病住进了医院。心急火燎的余霞一接到电话,就简单收拾一下行装回家了。毕竟她是独生女儿,在母亲生病时要尽一份孝心。
  
  浪漫的重婚
  
  两个月没过去,孟立就尝到身边没女人的苦衷:衣服脏了没人洗,生意上有困惑也没人能诉说。
  
  孟立在等待中又过了一个月。傍晚收工回家没事可做,他就常到附近的咖啡厅或歌厅里泡泡。在一家歌舞厅,孟立被一曲《真的好想你》所打动。唱歌的是个消瘦的女子,虽长得不算漂亮,但看出有几分清纯。
  
  不知为什么,唱歌的那个女子从台上下来坐在孟立的对面,冲他莞尔一笑。有几分微醉的孟立,望着对面清纯的她,简直陶醉了。孟立邀那女子跳舞,两圈下来,孟立已被女孩那优美娴熟的舞步所倾倒。两人一见如故,第一次谈话就很投机,顿觉相见恨晚。在此后的日子里他们经常相约,出入歌舞厅……
  
  这个能歌善舞的女子是湖南怀化人,叫亚丽,高中毕业后在烟草公司工作。因个人的感情纠葛,她瞒着家人只身到广东闯荡,在一家效益不错的电子厂上班。
  
  如果孟立开始是在逢场作戏的话,此后的发展就变得工于心计了。孟立不仅经常给亚丽送鲜花,还从物质上极尽所能满足她。亚丽认为孟立虽然憨厚,但骨子里透着机灵,加之不乏幽默,与他相处十分快乐,若和孟立结为夫妻,一辈子不会吃亏。她就询问孟立家里的情况,孟立总用别的话题岔开。
  
  1999年冬,亚丽发现自己有了身孕,这下可急坏了孟立。纯真的亚丽说,事已至此,不如春节时带孟立到湖南过年,让家人看看自己相中的夫婿,如果没有意见就在老家办结婚手续。这可让孟立作了难:“如果她家同意了婚事,我可怎么办?又转念一想,人们常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若亚丽怀的孩子是个男孩,我不就有儿子了?不如我先搞个假未婚证明,到湖南见机行事。这样我两个老婆,一双儿女,岂不妙哉?”
  
  于是孟立怀揣着伪造来的未婚证明,趁2000年春节放假,带上他的“未婚妻”亚丽来到湖南。临走前,还未忘记给家里的妻子通个问候电话。
  
  由于亚丽在未回湖南之前,已将要带“未婚夫”回去结婚的消息电话告知了家里人。一家人见到一表人才的女婿更是欢喜之至,暗自为女儿找到这样一个“好女婿”而高兴,对孟立的家庭情况也不再多问。这样两人就在当地名正言顺地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000年春节刚过,孟立和亚丽二人返回广东虎门,公开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因亚丽身孕八九个月,行动不便,加之天气炎热,将来生小孩又需要人照顾,所以她就辞去工作回到湖南老家。
  
  迟到的觉醒
  
  亚丽前脚刚走,孟立就想起了结发妻子余霞,就急忙打电话问候。余霞在家对母亲体贴入微,母亲手术后,经近一年的休养,病情基本稳定。安排好母亲和女儿,余霞又来到广东。意外的是,余霞发现丈夫的住室有女人的东西,又发现抽屉里有几张女人照片,就疑窦顿生。她质问丈夫,孟立矢口否认。余霞住了几日,总觉孟立有更大的事实隐瞒着她,就一再追问,孟立想到纸总是包不住火的,就全盘托出。愤怒的余霞不但将孟立的衣服撕破,还将屋内女人用的东西全部烧光……
  
  愤怒归愤怒,问题并未解决。余霞打电话给湖南的亚丽,此时的亚丽已给孟立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余霞将真相全部告知亚丽,并警告亚丽让她永远不要再到广东找他的丈夫。 坐月子刚满的亚丽,怎么也无法面对残酷的现实,但事情总得有个了断。2001年4月份,亚丽带着才几个月的儿子来到广东,这下可热闹了,两个女人相见,分外眼红,厮打起来。
  
  格斗终于平息,但是矛盾依然存在。孟立好像老鼠钻风箱——两头受气。他无奈地饮着自酿的苦酒。两个女人最后意识到:这千错万错,都是孟立的错,两个女人下出最后通牒:在她俩中间选择一个,何去何从由他自己决定。这下孟立作了难:一个是结发妻,另一个是生了大胖儿子的小娇娘,他谁也舍不得离开。但两个又不能同时拥有,这咋办?于是,就租了两套房子让两个老婆分开住,以避免口角。
  
  孟立左哄右劝,再加上两个妻子各自生活、“和平共处”,生活暂时恢复了平静。
  
  2002年春节,孟立携两位妻子回河南老家过春节,一来风光风光,二来想带女儿到广东上学。但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孟立并不满足两位妻子同床共眠的生活,又开始寻找新的刺激,这下可惹怒了两位妻子,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沉重的代价
  
  法院立案后,立即研究案情,下发逮捕令,以涉嫌重婚罪将孟立送进了看守所。
  
  2001年4月28日颁布实施的新《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因重婚或有配偶而又与他人同居导致重婚的,无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两位妻子在诉状上控告孟立犯重婚罪,要求与其离婚,并赔偿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是,让她们始料未及的是,孟立被关了进去。她们也不想让他坐牢。后来,孟立的父母做两位儿媳的工作,求她们手下留情。于是,她们的态度转变了,亚丽坚决要求离婚,余霞决定不离婚。
  
  2002年7月上旬,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余霞和亚丽反映的情况属实,法院根据亚丽的要求,解除她与孟立的婚姻关系,支持亚丽“要求孟立赔偿2000元”的诉讼请求。愤怒的亚丽扬起手狠狠地扇了孟立几个耳光,抱起孩子回湖南老家了。亚丽走了,余霞却要求撤诉。孟立被放了出来。
  
  不容忽视的问题
  
  近年来打工族同居或重婚罪呈上升趋势,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法制观念淡漠。农村打工人员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对重婚及其后果的认识模糊,有的甚至连结婚必须登记都不太重视。有些人受传宗接代观念的影响,在没有男孩的情况下,不惜以身试法,与妻子以外的女人同居,只图生个男孩好续“香火”。
  
  二是受“包二奶”现象影响,经济发达地区一些富裕起来的男性或有权有势者,虽有糟糠之妻,乃至儿孙满堂,但仍金屋藏娇,喜新不厌旧。有的甚至妻妾同居一室。打工人员耳濡目染,逐渐产生了玩弄女性的意识。
  
  三是政府管理薄弱。虽然乡级政府都设有婚姻登记管理机构,但受编制影响,大多只有一至两人,仅能应付正常的婚姻登记,无力对违法婚姻进行查处。同时婚姻登记管理人员除本职工作外,还因政府其他职能性工作而无暇对外出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婚姻情况进行查处,这是导致管理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重婚人员大都是租房居住,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较大的流动性等特点,一般不易被查觉。
  
  四是婚姻登记不尽完善。目前的婚姻登记,对婚姻状况的证明仍采取由基层单位出具的落后办法,给那些伪造证明者提供了可乘之机,登记部门对跨省或跨地区者,更难以查清提供证明者的真实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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