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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愿回原籍办理离婚,女方怎么办?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普法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20 14:13:46

问:你好!如果夫妻二人身在两地,而其中男方不愿回原籍所在地,如何办理离婚?男方有错在先,有外遇,而且向女方隐瞒收入,其后又转移财产,但又没有在法庭上可以呈现的证据。如何办理?如何最大限度的保障女方的权益?

答:协议离婚,一般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回原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达成一致,就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了。

关于离婚案件的管辖问题,原则上应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亦可有例外情况须予斟酌的,如被告人所在地不明或原告人有小孩要照顾,前往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确有困难,可由原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受理等)。对于应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离婚案件,如果原告人向自己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原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人,该院对该案无权管辖,应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人表示愿意往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时,人民法院即应将案件直接移送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原告人表示愿意撤回起诉,应准其撤回。如果原告人既不愿往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也不愿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即应以裁定驳回其起诉。当然有例外情况的话,原告居住地法院应当受理。

本案中,如果你起诉离婚的话,原则上要向男方居住地起诉,当然如果男方在居住地外有经常居住地的话,也可以向经常居住地起诉。

对于男方隐瞒收入的事实,你必须向法庭提交有力的证据,否则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由于对方在离婚事件上存在严重过错,法院在财产分割时会照顾无错一方的。

原文链接:男方不愿回原籍办理离婚,女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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