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养子女的一方可否要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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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娜 文章来源:南京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29 20:47:11 |
杨女士: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是否要负担抚养费?
答: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你可以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 原文链接:离婚后养子女的一方可否要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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