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欠女儿抚养费坚持不给 叫嚣:能怎么着 |
|
作者:王萌 文章来源:青岛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29 21:31:37 |
欠女儿抚养费嚷“能怎么着” 离婚3年拖欠女儿2年多抚养费的史某昨晚被市北法院拘留他坚称自己“啃老”无钱可拿
史某与前妻离婚后,由前妻抚养女儿,史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200元。离婚已3年多,史某却拖欠女儿两年多的抚养费,史某的前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昨日晚上8时许,市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找到在家中的史某,史某搬个凳子,一屁股坐下 ,嚷道“能把我怎么着”。五六名法警前来增援,才将他带到法院。到了法院,史某称自己现在是“啃老一族”,没钱给抚养费。因史某态度蛮横,昨晚10时被市北区人民法院拘留。
前妻两次告上法庭
史某与小他11岁的李某1995年8月结婚,离婚前史某是本市某药房的经理。李某称,婚前对史某缺乏了解,婚后史某长年出差在外,加之双方年龄相差较大,无法正常沟通。李某还表示,史某脾气暴躁,经常辱骂她,对女儿也不闻不问。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庭上,史某也同意离婚。2005年5月,市北区人民法院判决史某与李某离婚,史某自2005年5月起,每月负担女儿抚养费人民币200元整,至孩子自立时止。
两人离婚后,李某因婚前房屋问题,再次将史某告上法庭。李某称,离婚后史某占据着房屋,她与孩子在外租房住,她既要独自抚养孩子,又要交付房租,生活陷入窘境,请求依法分割两人离婚前在本市福州路的房屋。双方认可该房屋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32万元。2007年1月,市北法院作出判决,考虑到孩子随母亲生活,为给孩子一个稳定的居所和环境,将该房屋判归原告李某所有,但原告李某应根据房屋市场价值32万元的一半作为经济补偿,给付被告史某。
法官进门他动了手
史某离婚后,支付了女儿2005年当年的抚养费,之后再也没有拿出一分钱。记者采访了解到,法院将房子判给李某后,史某仍然住在里面,不肯搬出。李某两年多拿不到孩子的抚养费,申请市北法院强制执行。昨日晚上8时许,市北法院执行法官来到史某位于本市福州路的住处。开门后,面对执行法官,史某骂骂咧咧,他还搬个凳子,一屁股坐下,对执行法官嚷道:“你们算个屁,我就在这坐着了,能把我怎么着!”见史某做好“长期对峙”的准备,执行法官只得叫来五六个法警增援。法警来到后,满嘴酒气的史某对法警推推搡搡,法警给史某戴上手铐,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新闻链接
“啃老”不用拿钱?
在市北法院,史某向法官嚷:“跟你们说,手不能遮天,我还有出来的时候。”被问及为何不肯及时支付孩子抚养费时,史某说:“我没钱,我现在都是吃老人的,今天晚上喝的酒也是我母亲的。”史某告诉记者,他离婚后,怕在单位“抬不起头来”,工作也不干了,过起了“啃老”生活,坚称自己每月拿不出200元钱的抚养费。
史某表示,要支付抚养费可以,条件是前妻先给他16万元的房屋补偿。记者了解到,法院将房子判给史某前妻后,直至今日史某一直未搬出来。“不给我16万房屋补偿,我没处住,没钱租房子,也没钱给抚养费。”史某说,离婚后他想见孩子被前妻阻止,给孩子打电话也被前妻挂断,他没有见过女儿几次。在场的一位法警忍不住问他:“你尽过父亲的责任吗?你真的没钱抚养她吗?你的孩子11岁了,你们感情要是真的很深,前妻拦不住她来看你。”听到这话,刚刚还大声说话的史某沉默了片刻。昨天晚上10时许,市北法院宣布对史某实施拘留。 原文链接:离婚后欠女儿抚养费坚持不给 叫嚣:能怎么着
| |
|
|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
上一篇文章: 父母离婚 女儿高额择校费诉请父亲“买单”
下一篇文章: 父母离婚了,孩子能分到房产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