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离婚财产全归妻子 债主诉老赖前妻获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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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裴晓兰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6/27 1:13:54 |
周某向王先生借款10万元后离婚,并将财产登记在了前妻李女士名下,王先生遂起诉李女士还钱。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李女士和前夫连带清偿债务。
王先生诉称,周某向他借款10万元,一年后,周某并没有还钱,他因此提起诉讼。法院随后判决周某偿还借款,但周某称其无法还钱。
王先生说,根据他的调查,周某与其前妻李女士为了逃避这10万元债务,办理了离婚,将财产都给了李女士。他于是又起诉要求李女士承担给付责任。
法院认定,该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李女士与其前夫虽已离婚,但对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共同债务,仍有连带清偿义务。 原文链接:欠债离婚财产全归妻子 债主诉老赖前妻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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