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大连离婚律师 香港离婚律师 涉外离婚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离婚法律 >> 子女抚养 >> 正文

离婚父母嫌女儿“弱智” 为丢掉包袱都不愿抚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39:45

  本报讯(记者邹桂 通讯员李颖)狠心父母为丢掉离婚的“包袱”丽丽(化名),竟称女儿“弱智”而不愿抚养。在征得丽丽的意愿后,顺义法院前天判决丽丽归母亲抚养,父亲每月给付生活费200元。
  
  1996年,已同居7年的顺义农民仇先生与李女士登记结婚。1990年,李女士生下了女儿丽丽。丽丽上学后,夫妻俩发现孩子的智力与同龄人相比有很大的差距。今年,仇先生与李女士的婚姻发生了危机。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产生了争议,两人都不想抚养丽丽。
  
  法官在与丽丽交谈时发现,丽丽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很好。在征求丽丽的意见后,法院判决,由母亲抚养丽丽。
  
  转自搜狐
  

原文链接:离婚父母嫌女儿“弱智” 为丢掉包袱都不愿抚养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将本文分享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涉外离婚,香港离婚
    热门专题
    著名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律师网 广州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深圳离婚律师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lih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广州离婚律师接待地点:天河区太古汇1座31楼(非约勿访)
    深圳离婚律师接待地点: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离婚网|广州离婚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17150099号-2
    扫一扫加李律师微信
    加婚姻法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