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大连离婚律师 香港离婚律师 涉外离婚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离婚法律 >> 子女抚养 >> 正文

女儿遭打状告老父中止探视权被驳回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06:29

  河南省郑州市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郭一(化名)在父母离婚后,仅因平时对自己关爱有加的老父亲探望时对她有过一次较严重的打骂,竟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老父亲中止探视权。12月26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郭一要求中止探视权的请求系理由不充分,判决驳回了郭一的诉讼请求。

  郭一今年16岁,现就读于某职业技术学院。2001年3月,郭一的父亲(下称“郭父”)与母亲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郭一随其母共同生活,郭父每周六探视郭一一次。2005年7月初,郭父探视郭一期间,在带郭一练习体操时,认为郭一不珍惜锻炼的机会,加之郭一对郭父的批评进行顶撞,郭父一时性急打了郭一,并使郭一肩部软组织损伤。郭一为此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郭父中止对郭一的探视权。

  庭审中,被告郭父口头辩称:我很爱郭一,但关爱她的方式不对,以后不会再发生打郭一的事情了,争取做一个好的父亲。“原告是我的好女儿,我不同意中止对原告的探视权。”

  法院认为,被告对原告采取打骂的教育方法是不妥当和不理智的,应予以改正。被告在探望原告期间,虽对原告有过一次较严重的打骂,但被告平时对原告关爱有加。被告在带原告学习体操时,认为原告不珍惜学习机会,加之原告不接受批评对被告进行顶撞,被告一时性急打了原告,但被告当时也系出于好意,事出有因,并不带有其他恶意的性质。且该现象后来即再未发生,被告对此事也深表悔意,并当庭向原告表示了道歉。此事尚未达到中止探视权的程度,只要被告今后在探望原告过程中,多加强沟通,原、被告父女之间的亲情关系仍会健康发展。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郭一的诉讼请求。

 中国法院网·金研

原文链接:女儿遭打状告老父中止探视权被驳回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将本文分享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涉外离婚,香港离婚
    热门专题
    著名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律师网 广州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深圳离婚律师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lih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广州离婚律师接待地点:天河区太古汇1座31楼(非约勿访)
    深圳离婚律师接待地点: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离婚网|广州离婚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17150099号-2
    扫一扫加李律师微信
    加婚姻法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