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大连离婚律师 香港离婚律师 涉外离婚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离婚法律 >> 婚姻热点 >> 正文

4岁女孩诉请亲子鉴定 “叔叔”拒绝法院不支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21:25

  由于妈妈经历了两次婚姻且另有异性接触,4岁女孩小霞的生父之谜一直难以解开。近日,小霞通过妈妈,将最有可能性的那位“叔叔”告进法院,要求确认自己和“叔叔”的血缘关系,不料这一看似合情的诉求却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根据小霞妈妈杜女士的回忆,早在1983年,年仅23岁的她就认识了“叔叔”,而且两人的恋爱关系一直保持到1988年,因为杜女士嫁到香港而中断。在香港,杜女士和第一任丈夫育有一子,1995年离婚后,她回到了上海,继续和“叔叔”保持关系。1997年5月,两人曾计划筹办婚事,可不久“叔叔”离沪赴港发展,一个月后,杜女士就决定另嫁。由于婚后继续和“叔叔”保持着暗中联系,一次夫妻吵架后,杜女士赌气去了香港,回沪不久发现已有身孕,就此遭到了第二任丈夫的怀疑。2000年8月2日,当小霞在香港出生后,杜女士的第二任丈夫心中不满,向法院起诉离婚。
  
  审理中,为证明自己没有“红杏出墙”,杜女士主动提出让第二任丈夫和小霞做亲子鉴定,可鉴定结果证明两人的遗传基因不合。2002年11月4日,杜女士终于和第二任丈夫调解离婚,小霞从此由她一人抚养
  
  杜女士认为,小霞的生父既然不是第二任丈夫,那肯定是前男友的,所以他应当担起父亲的责任。于是,作为小霞的法定监护人,杜女士于今年3月起诉前男友,要求确认他和小霞的血缘关系,并要求对方支付小霞从出生日起到18周岁的抚育费每月4500元。杜女士认为,自己除了和前夫外,当时只跟前男友有过性接触。而且自己是A型血,男友是B型血,小霞是AB型血,小霞的长相又酷似男友,从科学角度来看,小霞和对方也有关系。可庭审中,杜某的前男友却辩称:自己虽曾打算和杜女士结婚,但到香港后才知她有婚史,从此两人不再来往,期间他从未与杜女士发生过性关系,所以自己不可能是小霞的生父。
  
  面对前男友的否认,杜女士再次提出了“亲子鉴定”。然而,杜女士的要求遭到了对方的拒绝,而法律也没有这样的强制要求。近日,普陀法院一审对小霞觅父案进行了判决,由于缺乏DNA鉴定结论,小霞和母亲的诉讼请求最终没有获得法律的支持。

原文链接:4岁女孩诉请亲子鉴定 “叔叔”拒绝法院不支持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将本文分享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涉外离婚,香港离婚
    热门专题
    著名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律师网 广州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深圳离婚律师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lih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广州离婚律师接待地点:天河区太古汇1座31楼(非约勿访)
    深圳离婚律师接待地点: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离婚网|广州离婚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17150099号-2
    扫一扫加李律师微信
    加婚姻法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