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口成“脏”30多年 妻子起诉闹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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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21:45 |
丈夫解释:出口成“脏”成习惯但并无恶意
法官相劝:骂人属于家庭冷暴力,两口子回家继续过日子 “瓜婆娘,贱女人……”被骂了30多年的妻子终于向法院起诉,坚决要求与出口成“脏”的丈夫离婚。因这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金牛区法院近日对这起罕见的离婚案件做出判决:不准离婚。法官同时提醒,骂人也属于家庭冷暴力。 妻子:天天挨骂受不了 家住抚琴小区的陈女士今年56岁,据她介绍,自1973年与丈夫李某结婚以来,耳根子就没清静过。丈夫脾气暴躁,时常因为一些芝麻大点的小事,就“瓜婆娘”、“贱女人”、“瘟神”等污词秽语脱口而出,劈头盖脸地骂来。 “原本指望儿子出生后能给家里带来一些变化,谁知他30年如一日,谩骂不停,有时候连儿子也要一起骂。而且想骂就骂,不分场合和时间,根本不顾及我们的脸面和感受,这种日子简直没办法过了。”陈女士说,她不愿继续忍受了,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丈夫:很多时候没恶意 然而陈的丈夫李先生则坚决不同意离婚:“我承认自己说话常带‘把子’,但这只是一种说话习惯,很多时候并不带有恶意……”李先生对自己出口成“脏”给家人带来的伤害表示歉意,还当着法官的面向妻子道了歉,表示愿意改掉骂人恶习,与妻子和好如初。 庭审中,法官对李先生进行了批评教育,但由于陈女士未能就丈夫骂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说提交有力证据,法院作出不准二人离婚的判决。 法官说法 家庭“冷暴力”也可构成侵权 《婚姻法》中的“家庭暴力”已不仅仅限于肉体上的侵犯,精神上的侵害同样可以列入家庭暴力范畴。针对像骂人这样的“冷暴力”类的精神侵权,我国已出台了相应的司法救济制度,如精神抚慰金制度。如果“冷暴力”行为导致家庭成员自伤、自残、自杀等,那么加害人的行为就构成了侵权。 该案法官同时提醒,由于多数家庭暴力事件属私权范畴,法院对此一般采取“不告不理”原则。而本着“谁起诉,谁举证”原则,受害人应注意收集有力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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