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大连离婚律师 香港离婚律师 涉外离婚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离婚法律 >> 婚姻热点 >> 正文

不孝子与八旬老父为争两具棺材对簿公堂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22:05

  阳朔县高田镇某村80多岁的老人欧某想不到耄耋之年还要打场官司,更想不到与其对簿公堂的是他的亲生儿子——56岁的次子欧二,讼争之物竟是两具棺材。近日,法院判令欧二归还其父母的两具棺材,令欧老多少得到点安慰。
  
  1981年农村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前,欧老所在村集体规定,年满60岁的社员可分给5棵树作防老用(制作棺材),欧老符合此条件分得了5棵树。责任制后集体将部分山林分给各户社员,欧老又留出10棵树。同年,欧老用上述木料雇人制作了两具棺材,以备自己和老伴去世时使用,现存放在欧二住处。欧老生育了三子二女,1981年责任制后,曾协商欧老由三子赡养,老伴由欧二赡养,但欧二未尽赡养义务,欧老及老伴都随三子生活。今年2月,欧老见自己年事已高,欧二又不孝顺,想将存放在欧二住处的两具棺材搬到自己身边,以求安心,不料遭到欧二阻拦,欧二称棺材是用其木材制作的,属于他的财产。于是酿成了这起父子同争棺材的荒唐纷争。
  

原文链接:不孝子与八旬老父为争两具棺材对簿公堂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将本文分享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涉外离婚,香港离婚
    热门专题
    著名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律师网 广州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深圳离婚律师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lih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广州离婚律师接待地点:天河区太古汇1座31楼(非约勿访)
    深圳离婚律师接待地点: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离婚网|广州离婚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17150099号-2
    扫一扫加李律师微信
    加婚姻法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