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弟隐瞒身份登记结婚 母亲劝说无效告上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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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22:38 |
为结婚隐瞒血亲关系,一对表姐弟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在民政部门成功进行了婚姻登记。劝说无效的母亲只得悲伤的走上法院,要求法院宣告他(她)们婚姻无效。近日,白下区法院审理了此案,依法宣告了这起婚姻无效。 李洁和王勇的母亲是亲姐妹,因为两家居住地相距甚远,虽然两人从小就认识,但来往并不多。2002年,家里有一位长辈去世,在服丧期间,两人有了较多的接触。渐渐的,他们产生了感情。 后来,李洁的母亲吃惊地发现,女儿竟在和外甥谈恋爱。从那时起,她就开始苦口婆心地劝阻,要双方理智对待,但这对恋人始终没有“屈服”。 今年3月,这对恋人决定领取结婚证。由于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登记结婚时,玻不需要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于是他们就拿着身份证和户口簿,来到婚姻登记处。他俩隐瞒了双方是三代以内血亲的亲属关系,在签署一份非近亲声明书后,顺利拿到了结婚证。 见劝说无用,近日李洁的母亲向白下区法院提起申请,要求宣告女儿和外甥的婚姻无效。根据新《婚姻法》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规定,白下法院法官当庭正式宣告这起婚姻无效。 据悉,《婚姻法》是新中国最早颁布的法律,此后该法经过数次修订。但对直系或旁系血亲亲属的婚姻关系,都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而对血缘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引发的婚姻无效案,法院实行一审终审制,这起案件,也是自去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南京市法院审理的首例宣告婚姻无效案。(文中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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