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两次告继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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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1:33:24 |
再婚后将继子抚养成人,不料老来却无人照料。74岁的刘老汉先后两次将继子起诉到法院,索要医药费。据刘老汉介绍,他的原籍是辽宁省鞍山市,1983年,曾经离过婚的他在青岛与吴某结了婚。婚后的20多年里,他资助继子完成了大学学业,又帮助继子安家立业。刘老汉说,自2003年他患上高血压和脑梗塞生活不能自理后,继子就表现出了遗弃之意,不管他了。去年他因病住院花费了高额医疗费,现在生活已经入不敷出,他要求继子承担自己的部分医疗费,共计3300多元。而据记者了解,刘老汉为此已经先后两次把继子告到法院了。昨天,市南法院审理后认为,刘老汉在与吴某登记结婚时,继子仅10岁,现在继子对刘老汉有赡养义务。法院在综合考虑之后判决刘老汉的继子承担他1500元医疗费。
半岛都市报
原文链接:七旬翁两次告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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