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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一年没有性关系 妻子向法院提出离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24:56

  李大元和丁雨霞(均为化名)1997年同时进入了一家工厂工作,两人是同一个班组的同事,几乎是第一眼,李大元就喜欢上了面容姣好的丁雨霞。在工作中碰撞出了爱的火花,1999年两人自由恋爱。两年后,为了贷款买房,他们领取了结婚证。2002年,他们顺利成婚。在别人看来,李大元和丁雨霞应该是幸福的一对。却没想到,两年之后,两人会对簿公堂。

  2003年年底,丁雨霞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了玄武区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在法庭上,法官询问她:“你所说的感情破裂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沉默了很久,丁雨霞才鼓起勇气说:“结婚一年了,由于李大元自身的原因,他始终没有与我发生性关系,我们不得不离婚!”“我生理上没有问题。”李大元同样出语惊人:“之所以没有发生性关系,纯粹是因为心理上的原因,我恳请妻子再给我机会!”为了证实李大元的说法,法官随即让他去体检。经男科检查,李大元的男性生理功能的确没问题。那么,李大元的“心理问题”到底出在什么地方呢?据他说,自己和妻子都比较保守,婚前,丁雨霞的父母要求女儿不要做“出格的事”,听话的她也就一直守身如玉。结婚后,虽然在迈皋桥附近买了新房并且已经装修好,但丁雨霞说住在父母家中方便,两人就一直住在她父母家中。因为与老人一起居住,李大元的心理上“总觉得有一层阴影挥之不去”,越来越害怕性关系,以至于两人成了无性夫妻。2003年9月,在结婚一年后,丁雨霞对丈夫失去了耐心,李大元一个人搬进了新房。在法庭上,妻子不愿多说什么,只希望能“尽早离婚,结束噩梦”。而李大元却苦苦哀求,表示只要双方配合,调整好心态,就“一定能行”。近日,法院认为,只要李大元积极进行心理治疗,原告丁雨霞给予配合,夫妻关系是有可能改善的,因此判决不离婚。据了解,妻子在上诉期满后并没有提起上诉。

  对于这起案例,南京都市心理咨询中心的主任医师周正猷分析说,李大元婚后迟迟没有与妻子过性生活,在排除生理原因的情况下,很可能是出于对性的恐惧心理。他认为,夫妻之间遇到这样的问题时,应该冷静下来对症下药,如果的确是心理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心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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