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子摧残情妇女儿惹起公愤 女孩生母被判入狱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25:25 |
本报讯 本报曾报道的“恶男摧残女友孩子惹公愤”一案近日有了结果。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女孩“丁丁”的母亲邓某及其同居男友钟某有期徒刑6个月和1年6个月。
丁丁挨打挨饿邻居递食物
2003年暑假,丁丁回到妈妈身边,而此时邓某正与男友钟某同居。期间,钟某以丁丁不服管教为由不时殴打丁丁,丁丁的弟弟亲眼看见“后爸爸”用拖鞋打姐姐。
去年9月16日,丁丁一家搬到白云区马务村居住。从9月28日开始,钟某变本加厉毒打丁丁,还不让丁丁吃饭。
住在隔壁的杨小姐,每天都看到丁丁从门上的小洞探出头来和别的孩子聊天。得知丁丁经常受到“继父”的打骂,没有饭吃,身上遍布瘀痕和伤口,杨小姐每天都把食物从上一层楼用绳子递给丁丁,或从对面楼的窗户用晾衣服的竹竿把食物递过去。
小姑娘被锁一周邻居报警
10月6日,杨小姐发现常常趴在门洞的小姑娘不见了,通过敲门问话,得知丁丁挨打后被锁在阳台。她跑到对面楼一看,发现孩子赤身露体站在阳台。气愤的杨小姐赶紧拨打110报警,黄石街派出所民警破门而入,将孩子解救出来。小丁丁说,她被关在阳台已经有一个星期了,而且3天没有穿衣服,身体多处被打成紫黑色。
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作出的法医鉴定书证实,丁丁的臀部、胸前、背部、双上肢、双大腿等部位的体表损伤系钝性外力作用所致,属轻伤。
丁丁母亲默许殴打属共犯
白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邓某作为丁丁的母亲,同意、默许钟某对丁丁实施殴打,与钟某有伤害的合意,并协助钟某实施了殴打,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 贺信 黄果
原文链接:恶男子摧残情妇女儿惹起公愤 女孩生母被判入狱
| |
|
|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
上一篇文章: 父亲欲饿死亲生女儿 民警“虎口”救幼女
下一篇文章: 四川一女士只因邻里琐事 接连咬人十几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