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一怒做流产 丈夫索赔10万元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36:11 |
因家庭琐事,夫妻发生纠纷,妻子一怒之下竟擅自做了流产。丈夫遂以妻子行为侵犯自己生育权为由索赔10万精神抚慰金。10月28日,经四川泸县法院调解,夫妻双方达成协议,由妻子补偿丈夫人民币1275元。 詹琳和左刚于2002年7月经人介绍相恋,在缺乏了解的情况下草率于同年11月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双方性格各异,为家庭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2003年2月,詹琳一怒之下搬回娘家居住,并在没有告诉丈夫左刚的情况下,将已怀孕两个多月的胎儿流产。左刚对此大为不满,于9月以妻子擅自流产侵犯了自己生育权为由,将妻子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并索赔精神抚慰金10万元。
原文链接:妻子一怒做流产 丈夫索赔10万元
| |
|
|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
上一篇文章: 二奶”告“大奶”四次上法庭
下一篇文章: 财产分割有异议 检察机关来撑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