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起农村命案的背后:因不合法婚姻带来家庭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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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36:42 |
她们都是不合法婚姻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家庭暴力的制造者。 昨日,记者在渝东采访时,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向记者介绍了三起相似的凶杀案:这些凶手都是十多岁的女性;都没有到法定年龄就出嫁了;都因为家庭矛盾或杀子或杀夫。农村家庭暴力,以极端的方式露出冰山一角。 焦点。事件 三起相似命案 11月5日上午,窗外阳光明媚,近20岁的杜春梅却无力地站在云阳县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上。市第二中级法院法官在此庄严宣判:杜春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杜杀害的是自己2岁的亲生儿子。 灭绝人伦的罪行发生在5月6日。下午6时许,杜的儿子小海跑到灶屋门口,却一个趔趄摔倒在梯子上。爷爷让小海自己爬起来,“丈夫”刘家明却发现孩子有点不对劲。小海的手脚开始抽搐,面色变得青紫。当爷爷把小孙儿抱起来时,小海的口鼻冒出了不少血泡。杜春梅悲悲切切地哭着,还把前两天给小海服的药拿来喂他。但小海还是没有救回来,半小时后就到了他本不应该去的另外一个世界。 由于小海的死状与前几次家里莫名死去的猪有相似之处,邻居间传言渐盛。不久,有邻居报警,杜春梅投毒杀子案发。 这样的事情并不是孤立地发生。7月3日中午,奉节县羊市镇大塘村的22岁青年王全狼吞虎咽地吃过17岁的“老婆”煮的稀饭,几分钟后开始全身抽搐,面色青紫,血泡从嘴里咕嘟咕嘟地冒了出来。“老婆”黄莺在一旁看着,面容惊慌,却并不询问他怎么回事。下午7时许,挣扎了半天的王全咽下了最后一口气。第二天清晨,公安机关将黄莺抓捕归案。 8月6日,奉节县寂静乡25岁青年农民陈伟在外打了一天牌回家,感觉身体不舒服,吃过晚饭就开始呕吐不止。家里请来神婆“画符”没起到任何作用,症状未得到缓解。第二天上午,陈的父母请来医生并买来药。陈喝下“妻子”放了毒药的中药,几分钟后开始挣扎,半小时后毙命。8日,陈伟15岁的“老婆”蔡梅被警方请进了公安局,再也没有出来。 焦点。个案 家庭矛盾难化解 竟然害死亲生儿 1998年深秋的一天早晨,家住云阳县高阳镇15岁的杜春梅主动来到同村青年刘家明家,两人“结了婚”。按农村习俗,虽然杜不是明媒正娶、吹吹打打接进门的,但“夫妻”双方的感情却还马马虎虎过得去。 儿子不爱妈家庭起矛盾 两年后的正月十三,17岁的杜春梅生下了儿子小海。还是大孩子的杜春梅猝然间当了妈妈。偏远的农村生活很不容易,生儿子不久,迫于生计,杜春梅与“丈夫”“洗脚上田”来到广东打工,儿子被寄放在“公婆”那儿。当他们回到家乡时,小海已两岁有余。不久,两人又生下女儿小红。这时,杜春梅的家出现了不和睦的噪音,矛盾的源头是儿子小海,矛盾的对立双方是杜春梅与“婆母”。 杜春梅经历了死去活来的阵痛生下儿子,但小海却仿佛与自己并没有多少血缘关系,跟她一点儿也不亲热,反而显得十分陌生。杜春梅努力尝试让自己多与儿子接触,用关爱占有他的心,但小海却始终与她亲近不起来。杜春梅失望之余,渐渐有些气愤。过后的一段日子,她有心要重女轻男,赶场买回的糖果当着小海有意只给女儿吃,时而还要打小海两巴掌。此行此举,引起了“公婆”强烈的不满。“公婆”对孙儿疼爱有加,小海要求什么几乎是有求必应,没钱时赊账也要满足他。 婆婆恶言讥讽 媳妇起歹意 而“婆婆”对“媳妇”嫁进门的事儿总有点耿耿于怀,愚昧地鄙视杜春梅,认为她过于主动,是“嫁不出去的婆娘”,并多次在争执中说她“霸占”了他们的儿子。此外,“婆婆”还多次言之凿凿地说“孙子比媳妇好”。这使杜春梅感到自己在家里的地位与小海差距太大,于是便扭曲成一种恶毒的念头:要是自己把小海弄死了,让“公婆”失去最爱的孙儿,自己不就有了地位吗? 杜春梅与“公婆”间的矛盾,与丈夫之间的琐事争执越来越多地沉积在心底,渐渐变成了一股难以化解的积怨。一天,小海在玩耍时掉进屋旁的水塘里,全身都湿透了,从此一直病恹恹地没有生气,吃饭也是慢吞吞的。性子爆躁的杜好几次大声斥骂小海。随后,她把小海带回娘家,请了神婆“跳神”、“画符”,小海的病况却并没有得到改善。 虎毒不食子 她却害亲子 今年5月,“公公”刘道清大声让“媳妇”把孙子带去看医生。杜说“没钱!”坐在椅子上连屁股也没有挪一下。“丈夫”叫她找医生赊账,她仍然不答应。“丈夫”操起火钳狠狠地向她扔过去,落在她的脚上。杜春梅脸色灰暗,压抑已久的积怨在瞬间爆发,她心里充满了仇恨:“丈夫”对自己不好,“公婆”与自己也不睦,都是小海惹的祸!儿子看病回来后,竟然对她说:“妈妈你去死!”“妈妈死了我跟奶奶在一起。”几句童言稚语令杜春梅气血倒流,恶性陡长。 由于以前毒死过“婆婆”家的猪,杜春梅“见识”过毒鼠强的厉害。5月6日,她借口去赶场,到农贸市场买了一包毒鼠强。下午6时许,“丈夫”与“公公”到屋后山上赶牛羊回家,“婆母”在院坝晾衣服,只有儿子和女儿在地坝中玩耍。心慌意乱的杜春梅叫儿子:“你来,我给你吃糖!”孩子哪经得住糖的诱惑,更不会知道诱惑后面的残忍。小海用右手指沾了些药粉放进嘴里,吃得有滋有味。杜春梅把地上的鼠药粉末仔细扫干净,捡起包装纸扔到了地坝外。 焦点。追踪 琐事带来极端暴力 15岁的蔡梅一年前“结婚”以来,心里一直觉得有些别别扭扭的。她太小了,不懂得思考“夫妻”相处之道,也不善于化解与“丈夫”之间的矛盾,更无法寻求让自己与“丈夫”关系升温的方法。相反的,因为“丈夫”好赌,两人常常吵个不停。 7月6日,“丈夫”陈伟又要出去打麻将,蔡梅坚决不许他走,“去了就莫回来!”陈伟十分冒火,盛怒之下,大骂蔡梅是“臭婆娘”。一向要面子的蔡梅脸上挂不住,“他竟然如此羞辱我,一定要杀了他报仇!”第二天早晨6时许,打牌回家的陈伟感觉身体不舒服,蔡红在婆婆熬的中药里,放了毒药“闻到死”—— 今年17岁的黄莺也是没有办任何手续,两年前嫁给了王全,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口角越来越多,黄莺渐渐觉得与“丈夫”之间的感情看来是无法改变了,要寻找到幸福生活,除非“丈夫”不是他王全。 一次偶然的机会,黄莺认识了一个名叫王林的年轻人。她觉得这小伙子英俊潇洒,又能说会道,头脑“灵醒”,值得自己寄托终生。 随着黄莺与“丈夫”王全的关系越来越恶化,今年7月3日,黄莺终于在“丈夫”王全的碗里放下农药。 焦点。纵深 贫困不是惟一原因 高墙内的三位女性缘何走到这一步? 市检察院二分院的女检察官张丽分析说,三位女性都是未到法定婚龄的青年,她们所谓的“结婚”,其实只不过是被村民们认可的公开同居而已,没有得到政府认可同意、受国家保护的法律手续。“婚”后的她们,生活上由于年龄小、受教育程度低的缘故,难以获得幸福。加上法律知识的缺少,法制观念的淡漠,而即使“凑合着过”的愿望也不能实现,三名是非尚不能明辨却已为人妇、为人母的女性,就嬗变成为家庭暴力的制造者。 在渝东、渝东南的贫困山区,十四、五岁的花季少女一夜之间成为人妇的情况并不少见。因为贫穷,她们无法受到更多的教育;因为贫穷,她们被父母认为“早晚要嫁人,不如早点嫁,还能让家里少点负担”;因为贫穷,她们不知道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云阳县一位乡镇法律工作者的说法令人深思。他说,涉及这些少女的情况,当地相关部门不是“不知情”就是视而不见,一些村委会干部在处理此类“家庭”纠纷时,甚至进行过认真的“调解”。因此,这些案子反映的不仅是一幕幕家庭悲剧,更是严峻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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