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载闹离婚 妻子索赔青春费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36:57 |
如今,不少青年男女往往在相互了解不够的情况下就草率结婚,婚后又因性格不合劳燕分飞。近日,四川泸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 2003年元月,叶某与林某经人介绍恋爱。双方相处不到两个月后,就于3月草率结婚。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又常为生活琐事和经济原因等发生纠纷,结婚仅三、四个月就开始分居生活。10月下旬,丈夫叶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与妻子离婚。而妻子林某同意离婚,但要求叶某给付其青春损失费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从认识到结婚时间很短,婚前了解不够,婚后难以建立起夫妻感情,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但林某要求叶某给付青春损失费的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原文链接:结婚半载闹离婚 妻子索赔青春费
| |
|
|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
上一篇文章: 妻子多次施暴 丈夫无奈离婚
下一篇文章: 新婚姻登记条例公布 五种情形将不予登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