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扬长而去 四龄童两度被弃于法院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38:08 |
晨报讯(记者 陈萍)昨日上午10时,沈阳中院三号法庭,一起再审离婚案在这里终审宣判。 一个可爱的小男孩晨晨,在这个飘雪的上午进一步感受到无家可归的凄寒。 昨日,当法院将他判给爸爸抚养后,爸爸却扬长而去了,将年仅4岁的晨晨留在了法庭。 这是晨晨第二次被扔在法庭了。 晨晨的出生并没有给这个家庭带来应有的欢乐,夫妻感情破裂,孩子成了累赘。 晨晨的父亲大海今年39岁,家住沈阳市。在这之前,他曾经有过一段婚姻,1997年离婚后独自抚养7岁的儿子洋洋。 1999年初,经人介绍,大海和新民市未婚女青年晓杰结婚。1999年12月,晨晨出生了。晨晨的出生并没有给这个家庭带来应有的欢乐,夫妻俩的感情亮却起了“红灯”。 “就因为生活琐事,我们老吵架。”大海说,“去年8月,晓杰撇下孩子离家出走,我一直带着两个孩子,既当爹又当妈。” 找到晓杰后,大海提出离婚。于洪区法院一审判处二人离婚,晨晨归大海抚养。 “我没有固定工作,大儿子已经上初中了,再把晨晨判给我,怎么养?”大海上诉。 2003年11月,沈阳中院二审判处孩子归晓杰抚养。 宣判后,当时只有3岁的晨晨就被母亲扔在了法庭。 “我也没工作,家还不在沈阳,我也不能养他!要是把孩子判给我,我就……”晓杰不满判决,开始申诉。 在此期间,二审法官做了几次工作,才让晓杰勉强把晨晨领了回去。 “你凭什么这么判?我不签字!”父亲说这话的时候,晨晨反复揉搓着手里的糖纸,懵懂无辜地面对着现场媒体记者的闪光灯。 本着对晨晨未来负责任,沈阳中院审监庭对此案提起再审,并于昨日上午宣判。庭审过程中,4岁的晨晨一直安静地坐在母亲的旁边,乖巧地玩着一张糖纸,并不知道这次判决对自己的未来意味着什么。 “鉴于晓杰是农村户口,从有利于晨晨抚养,保证今后的生活,接受好的教育考虑,”主审法官侯爱红庄严宣判:“晨晨由父亲抚育监护,理由充分。撤销本院终审判决,维持于洪区法院一审判决!” “你凭什么这么判?”法官话音未落,大海就激动地喊了出来,“不同意这么判,我不签字!”随后摔门走出了法庭。 “孩子我不能带走,我现在什么都没有。”晓杰见状终于哭了出来:“孩子的爷爷奶奶有三室一厅的房子,还开饭店……” 比同龄孩子显得沉闷的晨晨反复揉搓着手里的糖纸,懵懂无辜地面对着现场媒体记者的闪光灯。 14岁的洋洋,张着惊恐的大眼睛,望着哭泣的弟弟……那一刻,现场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我爸妈已经离婚了,我住的地方都没有,还要供洋洋上初中,哪有钱带晨晨?”不知什么时候,大海再次回到法庭,并指着晓杰说,“我不否认孩子是我的,但他(现在)管谁叫爸?” 晓杰也喊了起来:“你怎么这么说?你还有没有良心?”法警及时制止了混乱。 30分钟后,令人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大海打电话让亲友将第一个孩子洋洋也送到了法庭!14岁的男孩,张着惊恐的大眼睛,望着哭泣的弟弟不知所措。 那一刻,现场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最后,在法官的劝说下,大海将洋洋领走了,但没有再看晨晨一眼。 晓杰也独自离开了法庭,不过几分钟之后又返了回来:“我舍不得孩子……” 在法官的劝说下,晓杰无奈地再次抱走了晨晨。法官和旁听的媒体记者暂时松了一口气。 “孩子已经判给大海了,他应该负起责任。”侯法官说,“根据法律规定,即使他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法律也同样生效。” 侯法官最后说,希望通过本报能唤起父母的良知,尽量给晨晨一个与其他孩子一样的童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原文链接:父母离婚后扬长而去 四龄童两度被弃于法院
| |
|
|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
上一篇文章: 女子离婚后无处住 趁前夫上夜班带女儿回去休息
下一篇文章: 关于离婚的四场对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