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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扬长而去 四龄童两度被弃于法院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38:08

  晨报讯(记者 陈萍)昨日上午10时,沈阳中院三号法庭,一起再审离婚案在这里终审宣判。
  
  一个可爱的小男孩晨晨,在这个飘雪的上午进一步感受到无家可归的凄寒。
  
  昨日,当法院将他判给爸爸抚养后,爸爸却扬长而去了,将年仅4岁的晨晨留在了法庭。
  
  这是晨晨第二次被扔在法庭了。
  
  晨晨的出生并没有给这个家庭带来应有的欢乐,夫妻感情破裂,孩子成了累赘。
  
  晨晨的父亲大海今年39岁,家住沈阳市。在这之前,他曾经有过一段婚姻,1997年离婚后独自抚养7岁的儿子洋洋。
  
  1999年初,经人介绍,大海和新民市未婚女青年晓杰结婚。1999年12月,晨晨出生了。晨晨的出生并没有给这个家庭带来应有的欢乐,夫妻俩的感情亮却起了“红灯”。
  
  “就因为生活琐事,我们老吵架。”大海说,“去年8月,晓杰撇下孩子离家出走,我一直带着两个孩子,既当爹又当妈。”
  
  找到晓杰后,大海提出离婚。于洪区法院一审判处二人离婚,晨晨归大海抚养
  
  “我没有固定工作,大儿子已经上初中了,再把晨晨判给我,怎么养?”大海上诉。
  
  2003年11月,沈阳中院二审判处孩子归晓杰抚养
  
  宣判后,当时只有3岁的晨晨就被母亲扔在了法庭。
  
  “我也没工作,家还不在沈阳,我也不能养他!要是把孩子判给我,我就……”晓杰不满判决,开始申诉。
  
  在此期间,二审法官做了几次工作,才让晓杰勉强把晨晨领了回去。
  
  “你凭什么这么判?我不签字!”父亲说这话的时候,晨晨反复揉搓着手里的糖纸,懵懂无辜地面对着现场媒体记者的闪光灯。
  
  本着对晨晨未来负责任,沈阳中院审监庭对此案提起再审,并于昨日上午宣判。庭审过程中,4岁的晨晨一直安静地坐在母亲的旁边,乖巧地玩着一张糖纸,并不知道这次判决对自己的未来意味着什么。
  
  “鉴于晓杰是农村户口,从有利于晨晨抚养,保证今后的生活,接受好的教育考虑,”主审法官侯爱红庄严宣判:“晨晨由父亲抚育监护,理由充分。撤销本院终审判决,维持于洪区法院一审判决!”
  
  “你凭什么这么判?”法官话音未落,大海就激动地喊了出来,“不同意这么判,我不签字!”随后摔门走出了法庭。
  
  “孩子我不能带走,我现在什么都没有。”晓杰见状终于哭了出来:“孩子的爷爷奶奶有三室一厅的房子,还开饭店……”
  
  比同龄孩子显得沉闷的晨晨反复揉搓着手里的糖纸,懵懂无辜地面对着现场媒体记者的闪光灯。
  
  14岁的洋洋,张着惊恐的大眼睛,望着哭泣的弟弟……那一刻,现场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我爸妈已经离婚了,我住的地方都没有,还要供洋洋上初中,哪有钱带晨晨?”不知什么时候,大海再次回到法庭,并指着晓杰说,“我不否认孩子是我的,但他(现在)管谁叫爸?”
  
  晓杰也喊了起来:“你怎么这么说?你还有没有良心?”法警及时制止了混乱。
  
  30分钟后,令人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大海打电话让亲友将第一个孩子洋洋也送到了法庭!14岁的男孩,张着惊恐的大眼睛,望着哭泣的弟弟不知所措。
  
  那一刻,现场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最后,在法官的劝说下,大海将洋洋领走了,但没有再看晨晨一眼。
  
  晓杰也独自离开了法庭,不过几分钟之后又返了回来:“我舍不得孩子……”
  
  在法官的劝说下,晓杰无奈地再次抱走了晨晨。法官和旁听的媒体记者暂时松了一口气。
  
  “孩子已经判给大海了,他应该负起责任。”侯法官说,“根据法律规定,即使他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法律也同样生效。”
  
  侯法官最后说,希望通过本报能唤起父母的良知,尽量给晨晨一个与其他孩子一样的童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原文链接:父母离婚后扬长而去 四龄童两度被弃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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