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看小狗离婚协议作废 一方妥协只能户外探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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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39:46 |
晨报讯(首席记者 赵中鹏通讯员赵庆丽)昨天,西城区人民法院便民法庭审理一件离婚案件时,离婚的双方对家中饲养的一条宠物狗“威威”的生活安排发生了分歧。 原来,张先生希望离婚后,自己享有对“威威”的探视权。王女士则不同意张先生今后再探视“威威”。张先生马上表示,如果不让探视“威威”,他就推翻离婚协议。由于宠物在离婚案件中只能按财产处理所有权而且对宠物行使探视权没有法律依据。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女士同意张先生在户外看“威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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