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记者从天津市高院了解到,全市婚姻家庭案件不断上升,2008年受理14396件,去年受理15132件,同比上升5.11%,占民商事案件的14.48%。离婚、抚养费、探视子女权、财产纠纷等案件占到婚姻家庭案件的84.59%。家庭暴力在婚姻家庭案件中仍占很大比例,而冷暴力已成为女性在婚姻生活中的最大杀手。
记者从天津市高院了解到,全市婚姻家庭案件不断上升,2008年受理14396件,去年受理15132件,同比上升5.11%,占民商事案件的14.48%。离婚、抚养费、探视子女权、财产纠纷等案件占到婚姻家庭案件的84.59%。家庭暴力在婚姻家庭案件中仍占很大比例,而冷暴力已成为女性在婚姻生活中的最大杀手。据市高院民庭负责人介绍,女职工的权益保障是目前绝对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家庭“冷暴力”威胁婚姻生活
据了解,家庭暴力中拳脚相加的身体暴力正逐渐减少,但家庭“冷暴力”却有上升趋势,并逐渐成为婚姻家庭不和谐的集中表现,而且“冷暴力”多出现在知识层次较高的家庭。
“四年了,我不能再忍了!这种长时间的冷漠简直要把我逼疯了!”结婚六年,被丈夫“冷暴力”四年的李梅终于下定决心走进法院,起诉离婚。李梅伤心地说,自己实在受不了丈夫长时间和她“冷战”,他经常1个月不和她说一句话,长时间没有夫妻生活。他有时候在电脑前一坐就是一上午,或者看报纸,就当她不存在。
“最近一次冷战是从2009年12月到现在,我俩一共没说上5句话,我有话想和他说,他就沉默,和我分房睡,甚至外出不归……”李梅哭着说,两人是大学同学,开始关系特别好,可是几年前,两人开始因为生活琐事时常“冷战”,每次都要持续很长时间,丈夫冰冷、无视的表情让她实在伤透了心。她多次想过离婚,可每次想到还有父母和女儿,只好放弃。但长期的“冷暴力”让她筋疲力尽,“再这样下去我一定会疯的。”李梅说这次一定要离婚。
茹是律师事务所张桂茹律师:
“冷暴力”的人群以高学历、好工作的夫妻居多,他们对家庭依赖性不大,但为了照顾面子,又往往忍住不离婚,“冷暴力”不仅深深伤害夫妻之间的感情,孩子更是夫妻“冷战”的牺牲品。但是由于法律暂时没有对冷暴力进行明确定位和相关定义,而且家庭冷暴力的取证非常困难,“怎么判定一个行为是冷暴力呢?是一个月不说话,还是几个月不过夫妻生活?这些很难判定!”目前针对冷暴力的离婚案件在法律上主要按照常规离婚案的处理方式进行,即根据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定,在审理案件时也没有相关法律可参考。对此张桂茹说,随着家庭冷暴力这种社会新现象的出现,法律的制定应在这方面更加完善和跟进,以此来更好地保护妇女的相关权益。
婚内债务约定保障全职太太
小玉嫁给一个身家几千万的老板,结婚刚刚两年,孩子一周岁。有车有房有存款、夫妻感情很好、孩子健康可爱。
突然有一天,一个债主突然闯入家中,小玉这才知道,丈夫大手笔赌博,欠外债几千万。一夜之间,小玉一贫如洗了,全部财产不抵外债。小玉对丈夫背着自己私下借债的行为气愤不已,便寻求法律帮助。
茹是律师事务所张桂茹律师:
小玉必须有证据证明赌债并非合法债务,更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同时建议,夫妻可以对婚后债务进行约定,比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借债,必须告知对方,如未经对方签字,该笔债务由借款方个人承担。
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已被当今年轻人接受。但很多人往往忽略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婚后债务约定不明,也很容易使一心在家带孩子的全职太太的财产在一夜之间正负抵消,失去生活保障。
为了不要孩子算好离婚时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个现象,60后、70后的父母在离婚时,双方一般都会想尽办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80后的父母在离婚时往往会选择不要孩子,并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精确选择离婚时间。
小王和小叶都是80后,男的25岁,女的24岁,他们结婚不久就产生了矛盾,可当时小叶已经怀孕了,本以为有了孩子会慢慢好转,可两人的争吵却逐渐升级。小王另寻新欢要与小叶离婚,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009年1月20日孩子出生,2010年1月22日孩子刚满一岁,小王便将小叶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小王坚决不要孩子,小叶赌气也不要孩子,可是由于小叶尚在哺乳期,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小王就是算准了日子向小叶提出离婚的。
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赵蟠律师:
小王为了达到和小叶离婚并且不要孩子的目的,特意选择了“最佳离婚”的日期,虽然这次法官并没有判决离婚,但是6个月后,小王可以再次提出离婚,而到时孩子仍在哺乳期,如果判决离婚,根据法律规定法官一般会将孩子判给小叶抚养。对于小王的不负责任,孩子判给小叶当然是最好的选择。
原文链接:天津婚姻家庭案件呈上升趋势 “冷暴力”成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