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住别墅包养情人 不肯供养老父儿子亲情沦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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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41:11 |
青浦区重点执行拖欠三费案 自己住在别墅里,却不肯给付年已七旬的老父亲每年60公斤食粮,和1400元的赡养费、医药费;自己盖了一幢面积近200平方米的民房,还养了一个女人,却不愿支付儿子每月200元的抚育费。不仅如此,他们还藐视法律,公然抗法。昨天凌晨,两名当事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住别墅不养父亲 徐泾镇的王某是住别墅的。其实要他为老人尽的义务并不多,每月5公斤大米和60元生活费而已。但他认为70余岁的老父亲还有自食其力的能力,所以拒绝赡养老人。被老人告上法庭后,法庭判决其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然而王某拒不履行法庭判决,对于法庭的传唤也置之不理。所以,在这次本市法院集中执行行动中,被青浦法院列为执行对象。 前天晚上10时30分,记者随青浦法院的执行法官和法警来到了王某的别墅前,看见灯还亮着,于是高呼王某的名字,但得不到任何回应。直至10分钟后法官表示要采取强制手段时,王某的妻子才总算露了面,声称王某并不在家,同时拒绝开门让法官检查。可就在王妻赌咒发誓说王某不在家的时候,一名法官在浓浓的夜色中发现屋顶天窗里有一个人正在观察执行队的动静,此人正是王某。 尽管谎言已被拆穿,但王某仍抱着侥幸的心理,悄悄下楼打开边门,准备溜之大吉,只是他的想法早在法官的意料之中,刚出门就被法警一举擒获。这时,王妻也赶紧下楼,一把抓住押解其丈夫法警的领口,百般耍赖。在再三劝阻不听的情况下,被法官以妨碍公务为由一起带至法院,把自己的自由也搭了进去。 包情人不养儿子 半个多小时后,执行队一行又赶至白鹤镇,离婚后拒绝支付亲生儿子抚育费的郁某就住在这里。郁某的前妻向记者述说:6年前,因为郁某在外养了一个情人,从此不顾家庭,无奈之下两人离婚。当时,法院判定两人的儿子由母亲抚育,郁某则每月支付200元抚育费。然而郁某从来没有爽爽气气地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前几年都是通过法院执行,才勉强地拿出钱来。而去年年底,郁某声称没钱,对法院的传唤不理不睬。但自己却大动土木,在原住房前面又盖起了两间房屋。 转眼到了郁某家门前,虽然屋内并没有灯光透出,但根据大门上挂着的门锁,法官确认屋内有人。然而不管法官怎样敲门,郁某和他的“妻子”就是不愿答理。大概过了一刻钟,郁某才叫“妻子”出来对付一下,说郁某根本不在家,极力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法,半小时后,执行法官不得不采用强制手段破门而入,发现郁某还躺在被窝里。于是,这对“夫妻”双双被戴上手铐带回法院。 昨天凌晨2时,青浦法院开庭,宣布包括王某和郁某在内的11名拒不执行法庭判决的债务人实施司法拘留,对王妻和“郁妻”则以妨碍公务分别处以10天和5天的拘留。 在执行途中,记者采访了青浦法院的王秋良院长。王院长介绍说:在市郊三费(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比较多,其中申请人大多处于弱者地位,而被执行人的态度又往往比较恶劣。根据这些特点,青浦区在这次集中执行时,就把执行三费案件列为重点,着重打击那些置亲情于不顾,视法律如儿戏的债务人,以确实保护弱势人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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