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约束网上婚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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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41:25 |
特约主持人:于国富 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电脑网络、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首席律师。法学硕士,曾任大学教师、法官、网络主持人。在知识产权、网络法律、涉外经济等法律事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据报道,日前,一位因妻子与“网上丈夫”进行婚外恋而导致离婚的男子来到成都某律师事务所咨询称,他想起诉与妻子在网上“结婚”的男人“独孤客”。这名叫张强(化名)的男子认为离婚都是妻子李雯(化名)和“网上丈夫”婚外恋造成的。他对网络和现时的婚姻法修正草案产生困惑:“网恋”“网婚”是否也是婚外恋?法律能否对其约束? 另据报道,近日,福州一中学老师陈女士也致电当地媒体,称其发现丈夫竟在互联网上有了“婚姻”,与另一女子以“老公”、“老婆”相称,彼此间情话绵绵,而且还有一些网友为他们的网上“婚礼”祝贺。陈女士对此非常生气,而丈夫却说这只是玩玩而已。 陈女士认为,由“网络婚外恋”发展成“网婚”虽然是在虚拟空间里,但一样会影响婚姻家庭生活,导致夫妻感情失和,对于“网络婚外恋”这种现代社会婚姻家庭出现的新问题应有所约束。 对不断出现的“网上婚姻”,人们看法不一。为此,本期法律圆桌将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议题一:“网上婚姻” 怎么回事 主持人:先请郑先生介绍一下现在“网上婚姻”的现状。 郑志勇(北京伊丽人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策划总监):其实我们网站并没有网上婚姻这一块,就我所知,基本形式是设计一个平台,网民可以登记,把自己的身高、体重等资料输进去,再输入自己要找的对象条件,就会有结果,有时候需要对方的确认,这样就结成了所谓的网上婚姻。 主持人:网上婚姻是不是需要登记? 郑志勇:应当是需要登记的,一般在网站上有一个认证机构,就像民政局一样。可能会有一些证明的过程。如果两个人凑到了一起以后,就应该有一个属于两个人的交流界面。 主持人:目前有这样的网站吗? 郑志勇:有的网站有这样的社区,我上去看过,感觉挺稀奇的。 陈新欣(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秘书长):仅仅在网上还是实际当中也见面,约会? 郑志勇:在网上只是一个虚拟的社区,网站只是在维护自己的平台,网站肯定不会安排两个人见面。主持人:网婚在网民之中是否比较普遍? 郑志勇:我没有数据资料,但是肯定有人认为它有吸引力。 主持人:不考虑申请者是否已婚? 郑志勇:应该不考虑的。 主持人:也不考虑将来是不是结婚? 郑志勇:做网婚的网站,首要的目的就是吸引网民的注意,抓住眼球。 吴刚(北京中创律师事务所律师):目前我们说网络婚姻,其实是有三个不同的含义,一种是说有现实的合法婚姻关系基础的,在网上举行婚礼,邀请亲友通过网络参与他的婚礼,这是一种,这种只是把互联网当成一种传播的手段,其实是比较正常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咱们应该讨论的,就是没有现实的婚姻关系基础,不是合法的夫妻身份,可能是未成年人,也可能是已婚的人,甚至不具备结婚实质条件的人。 实际上还有一种,就是以后国家的婚姻登记部门,有可能通过互联网进行合法的婚姻登记,目前没有人这样做,但是我想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一定会有这种情况出现。 对第二种,没有真实婚姻关系基础的情况,人们持不同看法。大家可以混乱注册,据说,有的人可以同时有几十个妻子,或者有几十个丈夫,而且也可以在两个小时之内结了离,离了结。而且还可以在上面入洞房,可以进行夫妻生活的具体描述,当然都是通过文字表达的,我现在在干什么,你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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