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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毒父亲截留患病儿子捐款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42:22

  一个身患白血病的少年,日前将父亲告上了法庭,向其追索社会各界的捐赠款。
  
  姚文健就读于广东省汕头市工贸中专九九计算机(四)班。1999年10月26日,姚文健突然头晕乏力、鼻孔出血,昏倒在教室。经汕大医学院一附院确诊为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
  
  姚文健的不幸,牵动了众人的心。
  
  姚文健的父亲姚某系汕头市区某街道下属一家公司经理,母亲朱某系居委会干部,要靠他俩的收入来支付白血费几十万元的医疗费是很困难的。1999年10月29日,姚文健所在班班主任和班长戎进强、团支书陈少敏等师生提出献爱心倡议并带头捐款,仅一个上午就捐了1022元。
  
  这个活动立即得到全校师生的响应。各班纷纷开展献爱心捐款活动。
  
  后来,汕头新闻媒体报道了该校全体师生合力救助患病同学姚文健的消息后,引起了很大反响。一时间汇款单和信件像雪片一样飞来,捐款总额近20万元。据姚文健称,全部社会捐款均由父亲姚某收取和保管。
  
  在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姚文健早日康复的过程中,却突然节外生枝。姚父突然向法院起诉要与姚母离婚。法院认为:姚某、朱某之子正患重病,需父母照料,且他们的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故姚某的离婚理由不充分,不予支持。
  
  父母闹离婚的事,对姚文健精神打击极大,病情几度恶化。
  
  去年12月初,姚文健病情再度告急,再加上费用接济不上,几度断药断医。母子俩孤苦无助之下,2000年12月20日,姚文健向汕头市金园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由其父保管的社会捐赠款,以供其继续治疗。
  
  今年1月17日,汕头市金园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令姚某3日内将结余的捐赠款37043.34元,付还原告姚文健。
  
  判决书生效后,姚某称没钱而未能履行法院判决。2月12日,姚文健正式通过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1月20日,汕头市红领巾路加油站负责人王少雄、张立浩得知消息后,立刻拿出6000元,并发动员工为姚文健献爱心,以解其燃眉之急。鉴于以前社会各界为姚文健捐款的使用缺乏社会监督,他俩认为,社会捐款应由与受赠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统一收取和保管。他们建议成立姚文健医疗捐款筹划组,首先把他们的8800元捐款作为筹划组的启动资金,以后的社会捐款一概由筹划组统一收取和保管,每收到一笔捐款都由筹划组开出收据,任何一位捐款人都可凭收据查询筹划组的资金流向和存款余额。
  
  姚文健医疗款凭医院的报销单据向筹划组支取,直到筹划组无余款止。若他病愈而筹划组尚有余款,筹划组可将余额捐送给其他更急需救助的病人,使社会关爱落到实处,不改社会献爱心的初衷。这也可确保社会捐款真正用到受赠人身上,让捐款的热心人放心。
  
  汕头经济特区报获悉此事后,经与汕头慈善总会协商,在汕头慈善总会设立了姚文健医疗专项资金的账户,成立了资金管理使用小组。
  
  截至3月13日止,该账户共收到捐赠5万多元。而据医生介绍,像姚文健这样的白血病复发治疗,到做骨髓手术移植共需花费医疗费30多万元。
  
  姚文健仍徘徊在生死边缘。
  
  编后:社会捐款,本是个关于爱心的温暖话题,而我们今天编发的两篇稿子,却是讲的让爱心上了法庭。许多好事,由于执行的过程得不到保证,让结果打了折扣,下次再做好事时,人们也会心存疑虑。建立一个机构和一套机制,让好事能做得更完美,不仅仅爱心捐款需要,还有很多事都需要……建立一个机构和一套机制,让好事能做得更完美,不仅仅爱心捐款需要,还有很多事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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