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宗宾:婚姻法草案中不应规定“补办登记”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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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43:48 |
新华网北京4月25日电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侯宗宾认为,目前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在立法中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并对婚姻家庭关系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强调了对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建议经本次常委会审议修改后通过。 他建议,将草案中关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删除。理由有:一是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法律依据,是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对任何结婚双方都不例外。二是这样规定可能会给今后执法带来双重标准,即可以到指定部门登记结婚,也可以先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再补办登记手续。三是对结婚补办结婚手续问题,可以通过司法解释或修改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加以解决,不宜在法律中作如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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