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院首次用新婚姻法断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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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44:28 |
人民网武汉5月10日电 记者龚达发报道:昨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首次适用新婚姻法审理了一起离婚案。 一对离婚夫妻在财产分割方面无异议,但在对5岁儿子的探视问题上发生了争议。男方答应儿子归女方抚养,但条件是他可随时探视,女方不答应。 办理此案的法官在对双方进行调解时,认为新婚姻法虽然新增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探视权也不能被滥用。因此法官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一番说服后,按照新婚姻法规定的“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原则,要求双方先对他们的争议进行协商。两人协商后达成离婚协议,由法院制作成调解书,规定:儿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享有探视权,可在每个月前四个星期五进行探视。
原文链接:武汉法院首次用新婚姻法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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