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识三日登记男方失踪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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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陶成等 文章来源:新安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20 14:16:24 |
五河县两青年相识三日便登记结婚,婚后不久男方即失踪。昨日,五河法院一审判决准许田某某(妻子)与赵某某(丈夫)离婚。
今年1月31日,田、赵经人介绍相识,3日后即登记结婚。蜜月之中,因与婆婆有隙,田某某回到娘家居住,随后赵某某也离家外出,至今下落不明。田某某于4月1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田、赵由于婚前缺乏必要的了解和感情基础,现在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作出离婚判决。(陶成本报记者李勇) 原文链接:相识三日登记男方失踪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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