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新婚姻法:有助抑制重婚 执行会有难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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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44:38 |
广州讯 新婚姻法出台后,常年工作在婚姻案件司法战线上的法律界人士在日前召开的新婚姻法座谈会上对新法普遍表示赞同和支持,但也有人认为新法在执行上仍有难度。 新婚姻法有助抑制重婚 一位与会者表示,禁止重婚以及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条与旧婚姻法相比,是该婚姻法最重大的修改。按照以往的法律,不少人认为姘居不算重婚,因而纵容了婚外同居、包二奶的滋生。新婚姻法规定了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处理办法,有助于制止上述行为的发生。 夫妻共有财产范围缩小 广东省高院审判庭副庭长陈佩霞表示,新婚姻法在1980年婚姻法的基础上作了补充,使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缩小了。如旧法中的夫妻婚内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已变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归一方所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归一方所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归一方所有,其他本应归一方所有的弹性财产归一方所有。 有效解决军人难找配偶 中山大学法律系卓冬青律师针对军婚条款的修改表示,如果像以前,军人打老婆,当军嫂的要离婚还必须征得军人同意,那样谁敢嫁给军人呀?现在这一修改既保护了军人的特权,也从根本上解决了军人难找配偶的问题,其实是更好地保护了军婚。 无配套规定执行有难度 广州市妇联副主席林琦对新婚姻法增加了救助措施以及法律责任这一章十分赞赏,她说,法律明确了居委会、公安机关等单位对家庭暴力受害人进行救助的法律责任,以后他们就不会互相推卸责任了。但新婚姻法对相关证据的采集和使用无配套规定,取证难的老问题依然存在;新法对离婚补偿和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亦无明确规定,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 摘自《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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