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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代理律师向当事人索赔百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海南特区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20 21:03:26

   当事人:律师事务所及代理律师存在不尽职及过错行为 律师:已为其代理两年多,当事人单方终止合同
   记者 廖自如 文/图
  
   一男子委托律师担任其与妻子分割夫妻财产案的代理人。后来,当事人认为代理律师存在不尽责和过错失职行为,没有保护其合法权益,中途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另请律师。而被当事人解除合同的原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则以当事人无故单方毁约终止合同,向当事人索要代理费102万元。
  
  恩爱夫妻苦心打拼业绩辉煌
  
   何平1960年出生于河南许昌市一个军人家庭。1987年5月与本单位一位漂亮的女同事认识并相爱。1988年9月26日,两人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
   婚后,夫妻俩恩爱和睦。1992年4月,妻子生下一个可爱的男孩,给这个幸福家庭增添了新的欢乐。
   1994年2月10日,正逢大年三十,何平携爱妻忍痛把儿子交给父母带,登上了南下的列车。2月12日来到海口。
   来到海口后,夫妻俩分头找工作。奔波两个来月,4月10日,夫妻俩竟同时找到了工作。何平找到开车的工作,他妻子到一家美容店打工。
   经过几年的打拼,双方的事业不断得到发展。
   1997年6月,何平和妻子在海口市海府路开了一家面积只有100来平方米的美容店,经过两年多的苦心经营,积累了一些资金。
   1997年7月,何平妻子注册成立了一家女子专业美容公司,经过几年的不断发展,形成了一个旗下有6个实体的专业美容集团,在海南美容界享有盛誉。
  
  婚姻变故夫妻离异起争讼
  
   2004年7月19日,何平收到海口市美兰区法院送来的妻子提出离婚的诉讼通知。
   7月24日,经人介绍,何平与海南圣和律师事务所的周明磊律师商谈,并达成委托代理诉讼的有关事项。
   2004年9月,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为原、被告婚姻基础较好,婚初感情尚可。但自来海南开创事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争吵,感情逐渐淡漠,后来双方的感情裂痕逐渐加大,致使双方矛盾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境地。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且无和好的希望。原告方妻子诉请离婚,法院应予支持,判决:准予夫妻离婚,婚生孩子由父亲抚养,母亲每月付给孩子抚养费800元,直到孩子独立生活为止。夫妻共同财产一时难以查清,当事人可另案起诉。继2004年7月28日,何平签订授权委托书,聘请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的周明磊、李书平律师为他与妻子离婚纠纷一案的委托代理人,2005年7月8日,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与何又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当事人称律师不负责任终止合同
  
   当事人何平称: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在整个代理过程中存在许多过错行为,包括:周明磊在怀孕及产假期间,圣合所没有指派其他律师代理诉讼,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周律师在领取美兰法院判决书后十天,才将判决书送给当事人,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诉权;在美兰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漏查他妻子名下的价值64万元的住宅,致使判决结果损害了他的利益;盲目确认公司的股权价值680万元,迫使当事人支付高额诉讼费;2006年4月,何平以圣合律师事务所种种不尽责及过错失职行为,使他对该所彻底地丧失信任为由,要求终止其与圣合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代理合同》和授权委托书。
  
  律师事务所起诉索付百万代理费
  
   2006年8月6日,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何平严格履行双方于2005年7月8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支付给原告律师代理费102万元及逾期支付罚金。
   2006年11月16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为圣合律师事务所与何平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应为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何平提出圣合律师事务所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存在过错,漏查前妻及公司的部分资产,出现此种情形应分清各方责任,而不能简单地将责任完全推诿至对方。
   判决何平支付给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代理费51万元及利息。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退还给何平差旅费1.8万元及利息。
   何平不服此判决,已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上诉。
  
  不服一审判决当事人上诉
  
   本来是请律师帮自己打官司,没想到律师反而转过来告当事人要求支付百万元的代理费,初审法院认为:“何平在双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无故终止合同,应依约在合同终止后的三日内按照一审起诉的标的680万元的15%支付代理费102万元。但考虑到何平在分割夫妻财产案件中实际仅分得200万元,且圣合所虽非自身原因但确实没有完成所有代理工作,法院认为根据利益平衡原则,应对何平所付代理费作出必要的调整,应依合同约定酌情减半确定为51万元较为合适。”
   何平在分割夫妻财产案件实际分得的200万元是后来重新聘请的律师与对方协商的结果。而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没有代理完此案的前提下,竟要当事人支付超过所得财产的一半多,初审法院竟判决当事人支付51万元给圣合律师事务所,当事人何平感到难以接受和理解。他在向中院提交的上诉状中提出:圣合所在整个代理过程中多次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依法解除委托合同,完全是由于圣合所自身的原因造成的,而并非“无故终止合同”,恳请海口中院依法公正判决。
   昨日就此案,记者采访了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的周明磊律师,她对记者说:她为何平的离婚案和财产分割案代理了二年多,付出了很多辛苦,在快取得结果时,他却突然终止合同,让她承担的风险代理费受到损失,相信海口中级人民法院会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原文链接:离婚代理律师向当事人索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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