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程度上,袁立的表态是对的!因为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影视明星的衣着打扮确实在引领我们的时代潮流。当然,从事这一超前引领工作的,除了时装模特,还有一个特殊人群:她们的名字叫“小姐”!
或许是她们的职业习惯,或许是评论人的固定思维,许多人对穿着怪异的女子往往冠之以“穿得像小姐”的评语。但看我们身边平常女子的穿着,如果放在20年甚至30年前,不只是穿着上的小节——奇装异服,估计因此进监狱的可能性不是没有,因为那时是把奇装异服与资产阶级思想相联系的。
我说明星引导我们的时代潮流,其实不只在服装上,而且在许多思维上,例如离婚方面。
2008年3月袁立丈夫赵岭在博客中向她“下战书”,称“袁立不要脸,将惩罚她”。后赵岭在博客上贴出了他和袁立离婚案的“庭审纪实”,在这篇博文中,赵岭首度披露,两人关系破裂是“因为袁立有第三者的存在”,并要求她“说出真相并道歉”。我看出了一个不大气的男人在当被告并被判决离婚后的不好表现。
就我看来,袁立有无第三者与本案的离与不离实在没有大关系。离婚不是罪,怎么能惩罚?在这个意义上,通奸亦是如此。该发帖男子不惜自己妻子的名誉,“让全国人民都知道”,这是多么可耻的一件事。
因此,我支持袁立的离婚,不管其感情有无出轨,正如我今天支持她的镂空装一样,不管你接受与否!因为明星正在引领我们的生活,无论是情感上还是穿着上!
很多熟悉的人知道我写作了一本关于离婚的书后,很紧张地问我,“你把我写进了书里面吗?”我笑笑,没有!
作为法律人,我每一天都会经历着许多让人心痛的事,因为需要寻求法律保护的都是弱势群体,这种发自内心的痛让你无处可逃。这其中就有许多因婚姻问题而咨询的人,甚至我在写作中都接到不下20个类似咨询。当我写作本书的时候,他们的名字、他们的形象、特别是他们失望的眼神儿在我脑海中一一浮现。他们刺痛着我的心,让我无法平静,因为我无法提供他们希望得到的答案或者帮助。
正因如此,才有这本书的风格和内容。
可惜,为了保护他们的名誉和隐私,我只能借其故事素材而隐其形象,在此,我要对这些真正的主人公表示感谢,并祝福他们!
在写作中我参阅了近20年的具有准判例法性质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因为其公开性);还要感谢一些法学类、情感类书籍的作者,为了写作,我大量地泛阅读,其中部分在书中予以借鉴!(参见王学堂著:《离婚为什么》,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7月版,第220-221页,《微笑度过每一天(代后记)》)
例如,身为微博大王的影视演员姚晨和凌潇肃7年的婚姻画上了句点。自 2011年1月28日那一纸手写的离婚声明在微博上刊出,有多少粉丝唏嘘感叹:我们还能相信爱情吗?网友们纷纷为这段郎才女貌的绝配组合、模范夫妇的婚姻表示惋惜。随后凌潇肃在微博上向网友表示道歉:“我真不希望大家就因此而对婚姻绝望,我们其实都是对生活非常严肃认真的人,只是我们属于太特殊的人群,是走在钢丝上的人,而你们是站在平地上的人,相对要安全很多。总之很歉意给大家添堵了!” (参见王学堂著:《离婚为什么》,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7月版,第25页,《离婚是私事吗》)
我借此发问,2011年春节前后发生的这起公共事件,让人实在搞不明白,离婚是私事还是公事?
明星孙楠与买红妹因离婚后探望子女纠纷,引发报警、官司,最后引起隐私大曝光,对于两人过去婚姻中的过错互相指责,有好事者也跟着爆料,将公民的个人隐私公之于众。孙楠在2011年三十晚上微博发文,自曝不知孩子去向,短短几句话尽现父爱情深。孙楠微博说:过年了,已经两年春节爸爸不能和你们一起放炮了!我最爱的孩子们,你们在哪里啊?爸爸找不到你们!爸爸想你们!不管你们在哪儿,爸爸永远牵挂着你们……(参见王学堂著:《离婚为什么》,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7月版,第169页,《一言难尽探视权》)
我借此说明,从法理上买红妹就侵犯了孙楠的探望权。
尽管明星与我们普通人的婚恋有一定的差别,但我们看出,许多中国人的传统婚姻观念在明星身上都不同程度出现甚至于更“明星化”!
因此,我一直认为,明星是我们普通人的婚恋样本。
原文链接:明星是普通人的婚恋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