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隐婚、离婚 宁波这对年轻人对婚姻太儿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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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菲 文章来源:浙江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29 23:12:37 |
严勇杰/绘 相识不到半个月就闪婚,结婚以后又隐婚,连父母都未告知,不到半年,两人又提出了离婚。上周五,镇海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小夫妻的短暂婚姻让人唏嘘不已。
闪婚
小陈,宁波人,今年22岁。
2011年11月中旬,在一家外贸公司实习的小陈,担心将来会成“剩女”,就在某婚恋网站注册为会员,并认识了24岁的丽水人夏某。
两人通过短信、视频和电话聊天,相处很融洽。一周后,夏某来到宁波,双方一见钟情。
当年12月初,夏某再次来到宁波,两人迅速登记结婚。
“要像抢注商标一样,下手要快,不能让别人抢走我们的爱情。”两人心意相通,觉得闪婚才能保证爱情。
隐婚
夏某在丽水的工作并不稳定,收入不高。而小陈所在的外贸公司,福利好,小陈的升迁机会也挺大。一来怕父母反对,二来担心自己还处于实习期,同事之间竞争激烈,小陈对自己的婚事,采取了隐瞒的态度。
夏某也挺认同,他觉得结婚是自己两个人的事,没必要告诉别人。两人登记后,没有举行婚礼,也没有告诉家人、同事、亲友。两人将结婚证藏在暂住房内比较隐蔽的地方。夏某来宁波,也从不到小陈的公司去找她,只呆在暂住房里。
离婚
婚后,夏某仍然在丽水工作,每逢周末赶到宁波与小陈相聚。两人平时靠网络、电话联系。
两地奔波,不仅人辛苦,随之而来的还有经济上的捉襟见肘。聚少离多,两人都是独生子女,个性较强,还在蜜月期,就经常发生争吵,差点动起手。
思前想后,这样的生活显然不是小陈想要的。今年5月初,小陈向镇海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夏某也觉得,对于这段婚姻,自己太草率,既然小陈提出离婚,不如好聚好散。
两人离婚了。直到这时,两人的父母也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已有了一次短暂的婚姻。
宁波晚报 记者 胡菲 通讯员 大洲来源浙江在线) 原文链接:闪婚、隐婚、离婚 宁波这对年轻人对婚姻太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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