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引出诸多新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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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45:28 |
5月21日,一位女士来到西城法院告诉庭,她要告的是和她同居3年的“老公”,她说她一直受到这个男人的欺骗,以为他早就离了婚,可是等到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他才告诉她说只是准备和妻子离婚,而她在不知情中竟做了“二奶”。这位女士检讨了自己的过错,同时依据新《婚姻法》中“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的人和他人同居”的有关规定,状告这个男人涉嫌重婚罪,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20万元。 西城法院告诉庭的副庭长左衍云告诉记者,自从新《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他们这里的新鲜事特别多,20天的时间,已经受理了不少以前从未出现过的案例,很多人就是冲着修改后的新《婚姻法》来的。 所以这些天,新案例层出不穷,有打工妹带着私生子来北京状告生父要求尽抚养的责任,有不忠的丈夫离婚时赔偿妻子精神补偿费,更多的是妻子状告丈夫“包二奶”,更新鲜的是,还有不止一个“二奶”到法院告情夫,说是欺骗了她们的感情,要求赔偿。这些案件在以前几乎都涉及法律空白,但是如今新《婚姻法》都对这些情况分别作出了法律规定,它们涉及《婚姻法》中有关“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过错赔偿”、“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的人和他人同居”等新概念。 在记者的采访中,不少法官都表达了这样的感慨:还从来没有哪一部新法律像《婚姻法》这样能引起这么多普通百姓的关注,能引发这么多的新案例,一些来告状的普通家庭妇女甚至都能背出相应的法条,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这些现象说明,一个法制时代正在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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