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美国最高法院正在审理两件与同性婚姻有关的案子,这应该是世纪大案,因为这两件案子的判词既牵涉到宪法,又关系到要改变一个持续了几千年的婚姻定义,在社会、政治、文化、宗教、经济等方面都会有深远的影响。难怪这些天美国的头条新闻都是高院的判案。
综合来看,在这场争议之中,美国的社会学者SherifGirgis、R yanT.Anderson、R obertP.George提出了比较全面的分析,谈到了这场争议的本质。在2012年11月,他们在哈佛法学杂志(Harvard JournalofLawand Public Policy)发表了论文“婚姻是什么?”(W hat Is M ar-riage?)。考虑到三位作者的身份,以及他们从纯学术和非宗教的角度来论证婚姻的定义,《婚姻是什么》一文有别于其他支持传统婚姻的论点。
过去这些年,在美国,支持传统婚姻主要是从宗教的角度来看婚姻的定义,《圣经》旧约与新约都非常明确地定义了婚姻是一男一女。因此,支持传统婚姻的一方很容易以圣经来作为反对同性婚姻的主要论据,而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们也对这场论争做了一个定义,即这是一场关于是否要对同性恋者歧视以及反对同性恋者结婚权利的论争。
在《婚姻是什么?》一文的开篇,作者们明确指出,他们认为同性婚姻的论争与同性恋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而是几十年来关于婚姻定义两种观点的论争。一种观点是从夫妇(conjugal)的关系来看婚姻,另一种观点是从重新定义者们(revisionist)来看婚姻,在过去几十年产生了这样的观点。重新定义者们认为,婚姻就是两个人爱情的结合,可以是两个异性之间,也可以是两位同性之间,只要双方有爱情、愿意相互关心、共同承担家庭义务,分享家庭的福利,在这样的婚姻关系中,双方的结合完全靠感情的满足,以此决定关系的存在和解散。
在《婚姻是什么?》一文中,作者们讲述了这样两个故事。
英国诗人Edm und Spenser在1595年发表了一首诗,是为他的婚礼而作,写给他的妻子ElizabethBrody。诗歌名为“Epithalam ion”,意思是“不会停止的时刻”,这首诗的中心意思是夫妇身、心(意志)、灵的结合。通过夫妇的身体结合,产生出孩子,Spenser在诗中请天地都为他们的婚姻作证。这与中国传统之说“天作之媒、地作之合”有异曲同工之妙。
快速推进到2006年秋,JohnPartilla是住在纽约富人区的一位广告高管,遇到当地一家电视台的新闻主播CarolAnneRiddell。相识五年后,他们两人交换结婚戒指。当《纽约时报》对他们的婚礼进行报道时,引发了不小的争议。在他们俩相识的时候,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的婚姻,他们两家还是朋友,甚至一起出去旅游,但他们有了感情,不愿对自己的感情不诚实,从而他们分别抛弃了自己的配偶和孩子,去成就他们新的婚姻。《纽约时报》的生活方式栏目刊登这样的婚礼,并无任何负面的评论,而是在赞扬这样一场罗曼蒂克的婚礼。
这两个故事其实就表达出对婚姻的两种观点,一是婚姻关系中有丈夫、妻子的关系,但不只是有夫妻的关系,更有家中的孩子们,这样的婚姻关系使整个家庭对社会有积极的贡献;另一种观点则完全是由罗曼蒂克的感情构成婚姻,Partilla与R iddell有了罗曼蒂克的感情,双方愿意在性关系上做伙伴,那就构成了婚姻,而婚姻的存在长短也在于这种感情的存在,因此,他们可以抛弃自己的配偶和孩子们去满足自己的罗曼蒂克的感情需要。但是,政府立法认可的婚姻不只是关系到感情双方,而有更加广泛的意义。政府以政策比如税收政策去鼓励婚姻,因为社会从稳定上、经济上都得益于婚姻的稳定以及婚姻所产生的孩子。从Partilla与R iddell的故事来看,这种重新定义婚姻的观点并非只是与同性关系有关,Partilla与Riddell并非同性,但他们结婚完全就是出于感情和性关系的需要,而他们离开原来的婚姻关系也是这样的原因。
那么,社会应该将婚姻定义成Partilla与R iddell那样结合,即完全是出于感情和性的联合吗?不应该。婚姻是完全的联合,愿望的联合(双方同意)、身体的联合(性上的联合),从此开始孩子生产以及更大范围的家庭生活;婚姻是夫妻之间永远和排他的承诺;婚姻是道德的现实,人类社会的一种客观存在和美好的社会的组成;婚姻是培养健康、幸福孩子的方式和环境。重新定义婚姻的观点则会让人混淆什么是婚姻,尤其是对下一代人,他们会认为婚姻就是一种感情上的需要,就是没有承诺的同居,将导致更多的人不愿意结婚,这对于婚姻已经不坚固的社会无疑是雪上加霜。一男一女的传统婚姻有益于夫妻双方健康生活,孩子们需要父母的照顾和培养,父亲与母亲在家庭中有不同的角色,尤其是在教育孩子上,双方的角色都不可缺少。孩子的成长最得益于在亲生父母的家庭,这不仅是一个历史事实,现代科学研究也发现,有亲生父母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最为有利。
此外,支持传统婚姻定义的论点不是针对同性恋,也并非要涉及同性恋行为的道德问题。并且,不需要用宗教的理由去支持夫妻关系的婚姻观。事实上,在古代,许多哲学家、思想家都赞成夫妻关系的婚姻观,因为夫妻关系是自然的,也是人类、社会所需要的关系。人类开始,婚姻的定义就是夫妻关系的婚姻,直到当今时代,这样的婚姻关系要被重新定义。支持传统的婚姻定义不是支持或反对同性婚姻的问题,而是为了社会、家庭、孩子,去捍卫几千年的夫妻关系的婚姻定义,因为婚姻是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一旦这样的关系被推翻,其对社会、家庭、个人都有极为严重的后果。《婚姻是什么?》一文对这样的后果有详细的论述。
不能说,当今婚姻没有宗教的含义,但正在争议中的婚姻定义几乎完全是世俗性的。在社会、政治、司法的领域里,要去捍卫夫妻关系的传统婚姻,必须要以世俗的理由和世俗的角度去辩论,《圣经》如何定义婚姻难以成为法庭和国会去支持传统婚姻的论据,《婚姻是什么?》一文中则提供了支持传统婚姻极有力的论点和论据。
(作者系旅美专栏作家)
原文链接:袁晓明:婚姻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