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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实施中的新难题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45:51

  “新婚姻法关于结婚手续有什么改动?”一个本来想到西单买东西的大妈却停在咨询台前替儿子问这问那。新婚姻法正式颁布实施一个月之际,北京市妇联、司法局等单位专门在西单举办咨询活动。
  
  当天,记者在咨询现场发现,前来咨询的有的是个人婚姻生活发生问题,有的是帮助别人打听打听。记者还亲眼看见有一家老少几口子一起来咨询的。而咨询的问题也五花八门,除了重婚,一些婚姻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也成为人们咨询的热点。
  
  离婚了,房子怎么办
  
  一对老夫妇替他们的女儿询问是否能得到前夫的住房。当年离婚时,丈夫以“假离婚,好分房的幌子欺骗了女儿,现在复婚无望的女儿什么也没得到。司法工作者告诉老人,女方离婚时没有明确的财产意识,而司法机关也无从提供相关帮助。一个多年从事婚姻调解工作的司法工作者说,现在的婚姻法虽然提出了损害赔偿制度,但是如果当事人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也是无法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
  
  前不久有一位妇女发现丈夫和女秘书产生了婚外情,于是她给“第三者”的父母写了封信,委婉地希望他们管一下女儿。不久丈夫知道了这事,对她冷言冷语。妻子怎么也想不到当年信誓旦旦共享富贵的丈夫,面目会变得这样可憎。于是她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一开庭,丈夫就“扑通”跪倒,对妻子声泪俱下,要妻子原谅他。而半个月后,丈夫提出离婚诉讼,这时房子已经转移到别人名下,车子用来“抵债”。最后妻子除了自己的衣服,什么也没带走。
  
  同时,许多妇女因为《婚姻法》的出台,对离婚能得到的财产寄予很大的希望。有一位苦恼的丈夫向记者吐露,他的妻子多年前就留学美国而后定居。两人有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但是妻子对自己的父母和孩子都非常好,因而两人一直没有离婚。而当年近不惑的丈夫打算开始自己新生活的时候,远在大洋彼岸的妻子打电话来威胁说:“我现在把新《婚姻法》研究得很清楚,像这样情况法律对我很有利。你想要离婚证,拿价值50万的房子来换。”记者就此询问了北京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他说,现在有许多女性对男方提出过高的财产要求。而同时她们并不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就是有一些了解,也多没有实际的证据。现在妻子提出的要求,要是没有证据证明丈夫有房子,法院只能根据丈夫现有的收入,依法判离。而在美国的妻子可能会大失所望。
  
  这个继母怎么当
  
  一位气质不俗的女士和司法工作者谈了很久,她想限制丈夫前妻对孩子的探视权。当年丈夫和前妻离婚时,协议妻子无须负担孩子的抚养费。而每一次孩子见过妈妈就无心学习,和家庭关系恶化,整天思考自己和继母的关系,自己和父亲的关系。这位女士说:“既然我现在是她的监护人,就应该负责她在什么时间和什么人在一起。”工作人员告诉她,作为母亲即使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她也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既然这个年轻的继母为孩子的身心发展担忧,双方应该坐下来好好谈谈。这位女士经过咨询转变了态度,她对记者说,关于孩子教育的问题困扰了她很久。她一直无法把握与前妻相处的分寸。曾有朋友劝说她采取强制手段。她希望孩子的亲生母亲能用平常心来看待婚姻问题,同时既然两个人都是爱孩子,隔膜也应能克服。
  
  我被丈夫打断肋骨怎么办
  
  关于家庭暴力,一直是妇女工作者比较挠头的问题。有许多妇女在受到伤害的时候,没有及时举证,往往在离婚时就得不到有力的保护。
  
  一位咨询妇女说,她多年前因为口角被丈夫打断2根肋骨。但是当时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没跟别人说。现在想离婚,不知当年被丈夫欺负的事实能不能在离婚时起到帮助。北京市妇联负责人在详细地询问了事情经过后,不得不遗憾地告诉她,因为她当时没有及时举报,现在缺乏有效证据。妇女工作者说有些执法工作人员对家庭暴力的认识有偏差,许多人持着“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客观上助长了家庭施暴者的气焰。司法工作者说,有的夫妻打了一辈子,却过到了70岁。而有的夫妻因为一个小小的耳光,就离婚了。所以,司法部门面临着举证难的问题。
  
  记者在咨询现场还发现,许多咨询者的问题让工作人员也无所适从。一位负责人称,新《婚姻法》实施刚刚一个月,目前最重要的是加大宣传,使人们尽可能地领会新《婚姻法》的精神,同时也亟待相关的实施细则出台。
  
  《生活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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