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成雇凶害夫 意在捕蝉反遭雀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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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46:00 |
时间:2001年6月6日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案由:诈骗、敲诈勒索 被告人:季友定 审案人员:审判长 王立人 审判员 彭涛 高庆龙 案情简介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该案纯属一物降一物的“黑吃黑”案。 陈女士与丈夫失和已久,吵闹不绝,她提出离婚又遭丈夫拒绝。陈女士恼怒中心生毒招。她找到了3年前为其装修住房的周某,要求惩治一下丈夫,以出心头之气。周慨然应允,为她介绍了一个叫季友定的“黑道”朋友。 去年7月24日,陈、季两人在南浦大桥下的一个公交车站如约碰头。歹毒的陈女士提出的条件骇人听闻,她竟要季弄瞎丈夫的两只眼睛。为让“黑道季”辨识丈夫,一天,她还故作多情要丈夫陪其上街买菜。 “黑道季”则以找帮手为名开出5000元的“雇凶费”。季并没有急着找人动手,却接连几次伸手要钱,“毒妇”为此共付出“雇凶费”8200元。3个月过去了,“黑道季”光说不动,又向对方要钱。这一次他非但没要到钱,还遭到对方一番贬损。 “如不给钱,我有录音磁带为证,向警方告发你雇凶害夫之事。”凶手露出了“黑吃黑”的狰容。一听这话,“毒妇”惊醒过来:“黑道季原来是骗子季啊!”她恐惧万状,追悔莫及,心想:这以后不成了人家叫干啥就干啥的奴婢了吗?长痛不如短痛,被逼无奈的她只得向警方报案。 今年1月15日,当季友定在本市永嘉路、太原路附近再次敲诈陈6000元时,被伏击的公安人员人赃俱获。 季友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继而采用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分别触犯《刑法》第266、274条规定,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应予数罪并罚。 被告人辩称 自己并不是黑社会中人,也没有小兄弟之类的帮手。由于做生意缺少资金,既然对方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于是正好利用这个机会骗点钱。有几笔钱其实是说好借的,还打了借条,不能定性是敲诈。 一审判决 被告人季友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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