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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打媳妇庭上见 丈夫动粗判三年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46:10

  因家庭琐事殴打妻子致骨折的唐仁发,被当庭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等候签字的时候,妻子走进法庭,请求法官准许她给丈夫点一支香烟。这是昨日发生在铁西法院庭审现场的一幕。这也是新《婚姻法》施行以来,沈阳宣判的首例家庭暴力案件。
  
  数天前,这家法院民事审判庭已开庭审理了唐妻要求离婚案,而唐仁发以为孩子着想和感情没破裂到那种程度为由,坚决不同意离婚。对于昨日开庭的刑事部分的公诉事实,这个不幸家庭的10岁儿子在证言中说:“爸爸总是打妈妈,一喝酒就打,喝多了也打我,妈妈不敢还手。案发那天,看到妈妈躺在床上,知道又被爸爸打了。”唐的妻子陈述说,当日上午10时,她到娘家回来晚了,被告人用拳头打她的头部和全身,她被打昏不能动了,醒来继续遭到被告人殴打。当她提出要去看病时,被告人回答“死也要死在家里”。两人1986年结婚,1990年的时候被告人就用刀将妻子的胳膊砍伤,当时报了警,没想到11年后的家庭暴力中,妻子又被打成左上肢尺骨骨折。邻居在证言中也证实被告人经常酒后打人的恶劣秉性。而唐对所有的证人证言包括法医鉴定全部否认,强调是无意的,希望有机会改正。
  
  庭审结束时,被告人吸着妻子点燃的香烟,对法官说:“我打的是我妻子呀!”审判长回答:打人造成伤害就是犯罪,打谁都不行。
  
  来源:辽沈晚报
  

原文链接:敢打媳妇庭上见 丈夫动粗判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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