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打媳妇庭上见 丈夫动粗判三年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46:10 |
因家庭琐事殴打妻子致骨折的唐仁发,被当庭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等候签字的时候,妻子走进法庭,请求法官准许她给丈夫点一支香烟。这是昨日发生在铁西法院庭审现场的一幕。这也是新《婚姻法》施行以来,沈阳宣判的首例家庭暴力案件。 数天前,这家法院民事审判庭已开庭审理了唐妻要求离婚案,而唐仁发以为孩子着想和感情没破裂到那种程度为由,坚决不同意离婚。对于昨日开庭的刑事部分的公诉事实,这个不幸家庭的10岁儿子在证言中说:“爸爸总是打妈妈,一喝酒就打,喝多了也打我,妈妈不敢还手。案发那天,看到妈妈躺在床上,知道又被爸爸打了。”唐的妻子陈述说,当日上午10时,她到娘家回来晚了,被告人用拳头打她的头部和全身,她被打昏不能动了,醒来继续遭到被告人殴打。当她提出要去看病时,被告人回答“死也要死在家里”。两人1986年结婚,1990年的时候被告人就用刀将妻子的胳膊砍伤,当时报了警,没想到11年后的家庭暴力中,妻子又被打成左上肢尺骨骨折。邻居在证言中也证实被告人经常酒后打人的恶劣秉性。而唐对所有的证人证言包括法医鉴定全部否认,强调是无意的,希望有机会改正。 庭审结束时,被告人吸着妻子点燃的香烟,对法官说:“我打的是我妻子呀!”审判长回答:打人造成伤害就是犯罪,打谁都不行。 来源:辽沈晚报
原文链接:敢打媳妇庭上见 丈夫动粗判三年
| |
|
|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
上一篇文章: 广州:结婚下降 复婚上升
下一篇文章: 家庭失和殃及六龄童 恶妇投毒致1死7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