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率48.3%?这怎么可能?当我刷到这个标题时,第一反应是怀疑。细看内文,查看来龙去脉:2018年,北京结婚登记138665对(含涉外涉港澳台),离婚登记66616对,离婚登记数÷结婚登记数≈48%。
这么算对吗?你如果没提神,很容易被绕晕,逻辑命门在于分母——计算离婚率的分母是什么?我试着问身边几个年轻人:“离婚率”怎么算?几乎所有人都凭直觉告诉我:应该是离婚对数÷在婚对数(已婚妇女人数)。注意,婚姻是种存续状态,“在婚对数”(已婚妇女人数)是个存量概念,而非变量概念。按此算法,这波网文用当年离婚对数÷当年结婚对数,显然牛头不对马嘴错得离谱。当年结婚对数是个变量概念,≠在婚对数(已婚妇女人数)。这个离婚率,更准确的术语叫“精离婚率”(Fine Divorce Rate)。
另一个国际通用的离婚率计算办法跟大家的直觉认识还不一样,离婚率=年度离婚数÷总人口。分母是总人口,而非在婚对数(已婚妇女人数),按此计算,得出的数值就更低了。这个离婚率,更准确的术语叫“粗离婚率”(Crude Divorce Rate)。
我不知道这波网文的作者们是真的不学无术,还是假装糊涂、贩卖焦虑。他们还煞有介事地整理出一个排行榜,像发现新大陆似的指出:东三省“离婚率”排名前三。
我决定讲一堂小学数学课:
东三省2018年的当年离婚数/当年结婚数齐刷刷靠前,说明这一年,东三省离婚的人相对于结婚的人偏多。
先看作为分子的离婚数,常在河边走更容易湿鞋,婚姻关系中,三年之痒、七年之痒、廿年之痒……某地中老年人越多,婚姻存量越大(在婚人数越多),给定其他因素,离婚数这个变量自然就越大。
再看作为分母的结婚数,青年数量与结婚数正相关,青年人的结婚意愿同样与结婚数正相关。某地青年人越多,结婚数这个变量就越大;青年人物质条件越无忧,家庭观念越传统,结婚数这个变量就越大。
东三省的问题是什么?人口外流,老龄化加剧。在2017年的全国老龄化(65岁以上)人口比例排行榜中,辽宁、吉林、黑龙江分别居于第1、第8和第12位。辽宁的老龄化率达到了14.35%;吉林和黑龙江排名不算太靠前,但出生率不足,人口负增长,作为潜在老龄化问题的“中年化”问题严重(该项数据同样会反映在当年离婚数/当年结婚数中)。
自媒体写手们,看明白了吗?如果非要说你们偷换概念“创造”的这项数据有何意义的话,那就是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一个地区的人口结构状况,但根本得不出“北上广不相信爱情”“东三省不相信婚姻”的荒谬结论。
就婚论婚,中国的离婚率的确一路上涨:2012年,中国(粗)离婚率突破2‰,2016年突破3‰,2017年升至3.2‰——1987年该项数值仅为0.55‰,30年涨了5倍。离婚率上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正面看,越来越多的人跳出陈见的束缚,理性结束错误的婚姻,这又有什么不好的呢?美国离婚率高于中国,日本离婚率低于中国,这种粗糙的对比又能得出什么有价值的结论呢?
原文链接: